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吸引各類人才來徐創業創新,依托徐州豐富的高等教育優勢,出臺了大學生創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含金量高度的政策舉措,形成完備的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體系。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一些關于徐州創業政策的文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關于開展2020年上半年徐州市區全民創業補貼的通知
一、補貼內容
(一)一次性創業補貼
1.補貼對象
2018年1月1日以來在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賈汪區首次成功創業(領取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并帶動其他勞動者就業,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依法申報納稅的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和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非農產業創業的農民、登記失業人員和就業困難人員所創辦的創業主體。
2.補貼標準
給予每個初創實體3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二)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1.補貼對象
2018年1月1日以來在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賈汪區首次成功創業(領取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并帶動其他勞動者就業,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依法申報納稅的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和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非農產業創業的農民、登記失業人員和就業困難人員所創辦的創業主體, 吸納其他勞動者就業并與之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正常繳納近3個月的社會保險費。本補貼自營業執照注冊 2年內只能申報一次,企業根據情況自主確定申報時間。
2.補貼標準
按實際帶動就業人數給予一次性補貼,招用5人(含5人)以下的按每人1000元給予補貼;招用5人以上的超出5人的部分、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和首次就業高校畢業生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
(三)創業基地運營補貼(利用自有住房)
1.補貼對象
利用自有住房自2018年1月1日起初次創業,在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賈汪區注冊領取營業執照且生產或服務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創業實體,1年內可給予水、電、寬帶接入等創業基本運營經費補貼。
2.補貼標準
每戶每月200元,最長12個月。
(四)創業場地租金補貼
1.補貼對象
2016年1月1日起在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賈汪區依法領取營業執照并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創業實體,初次創業租用經市人社部門認定的各類創業孵化基地(含大學生創業園、農民工返鄉創業園)的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和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非農產業創業的農民、登記失業人員和就業困難人員,按年申請租金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就業困難人員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經營場地創辦的經營主體,可享受租金補貼。已享受政府租金補貼(減免)的各類創業主體不享受此項補貼。
2.補貼期別
2019年度
3.補貼標準
租房面積2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補貼2400元;20-50平方米的,每年補貼3500元;50-100平方米的,每年補貼5000元;對普通高校畢業生在畢業5年內入駐大學生創;
業園創業、大學生村官在農業產業園創業,租用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補貼可放寬至8000元。補貼標準不超過實付租金,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二、受理日期
2020年4月20日-6月30日下午16點30分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訪問徐州創業網www.xzcy.org注冊后登陸企業賬號進行申報,各項補貼具體申請流程詳見附件。
四、受理部門
符合相關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向創業實體注冊所在地的區創業指導機構咨詢申請。
徐州市大學生創業政策匯編
1.大學生創業企業扶持范圍
(1)全國范圍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及畢業后五年內的大學生(包括??粕⒈究粕?、碩士生和博士生)在主城區(含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不含銅山區、賈汪區)范圍內創辦的企業,自注冊之日起五年內享受政策扶持。
(2)大學生擔任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學生創業團隊核心成員出資總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的30%。
2.大學生創業企業稅收獎補補貼標準
對于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稅款的企業,稅務部門已征收的各類稅項,其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級財政全額補貼(查補入庫的稅款除外)。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
3.徐州市大學生創業園在園大學生創業企業業績獎勵補貼標準
在徐州市市級及以上大學生創業園內經營的企業,自入駐園區起三個會計年度內給予企業經營業績獎勵,年營業收入500萬元(含)以上的,每年獎勵8萬元;年營業收入300萬元(含)至500萬元(不含)的,每年獎勵5萬元;年營業收入100萬元(含)至300萬元(不含)的,每年獎勵3萬元;年營業收入50萬元(含)至100萬元(不含)的,獎勵1萬元。
4.大學生優秀畢業企業業績獎勵補貼標準
在徐州市市級及以上大學生創業園孵化期滿,當年離開大學生創業園并在徐州市區范圍內依法納稅的企業,自離開創業園三個會計年度內,年營業收入達到500萬元的,每年獎勵8萬元。
5.大學生創業企業租房補貼標準
對于入駐徐州市市級及以上大學生創業園的企業法定代表人(非徐州市區戶籍)給予租房補貼,本(專)科生400元/月,碩士研究生600元/月,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與《徐州市名校優生引進計劃實施辦法》(徐委辦〔2018〕79號)中的租房補貼不得重復享受。
6.大學生創業企業會計代賬補貼標準
對于入駐徐州市市級及以上大學生創業園的企業,代賬公司按照300元/月的標準為其提供代賬服務,第一年給予100%補貼,第二年給予80%補貼,第三年給予50%補貼,補貼剩余部分可由代賬公司向企業收取。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7.市級大學生創業示范園考核獎勵補貼標準
對認定的市級大學生創業示范園每兩年進行一次復核,考核合格給予2萬元獎勵。
8.大學生創業企業社保補貼條件和年限
大學生創辦的各類企業,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已登記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五年之內畢業的)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政策依據:《徐州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徐財規〔2017〕9號)第九條)
9.徐州市大學生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對象
普通高校在校生及畢業后5年內的大學生(包括??粕⒈究粕?、碩士生和博士生)在徐自主創辦的企業。
10.申請大學生創業擔保貸款應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工商注冊地和稅務登記地在徐州市區,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發展階段處于種子期或初創期,公司成立不滿5年,實收資本不低于5萬元人民幣,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
(3)技術創新及商業模式創新特色明顯,技術較為成熟;
(4)生產及市場營銷計劃可行,市場開發潛力大,成長性好;
(5)掌握必備的研發、生產技術、具備研發人才隊伍和生產必備的設施設備;
(6)申請貸款或投資的項目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符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產業發展政策,自主知識產權關系明晰;
(7)具備規范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8)企業、企業法人及其實際控制人信用記錄良好。
11.徐州市大學生創業擔保貸款額度
擔保貸款額度根據創業項目的實際資金需求確定,一般不超過300萬元。
12.徐州市大學生創業擔保貸款擔保期限
擔保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對于到期后確需展期的,由貸款企業提出申請,合作銀行確定貸款企業在展期內能夠償還債務本息的前提下,可展期一次,但展期期限不得超過1年。同一企業原則上享受融資擔保政策不超過2次,總貸款期限不超過三年。
13.大學生創業企業貸款貼息補貼標準
對于已獲得我市市區金融機構的商業貸款,且貸款合同到期已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企業,按照貸款基準利率最高上浮3個百分點據實給予貼息。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貼息總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徐州市就業創業優惠政策集錦
1
徐州市從業人員就業優惠政策
社會保險補貼
1. 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的,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照當地最低社保繳費基數繳費的50%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下同),其中: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實現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3年期滿、仍未能實現穩定就業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一次性延長,延長期限不超過1年。
2. 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當地最低社保繳費基數繳費的50%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
3. 在市場監管部門首次注冊登記起3年內創業失敗,企業注銷后登記失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不含領取失業保險金時間),可按實際納稅總額的50%、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用于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
就業技能培訓
符合條件的從業人員參加就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取得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等)的,按規定給予每人不超過4000元的職業培訓補貼。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的,同時給予生活費補貼。
2
徐州籍返鄉人員返鄉創業優惠政策
購房補貼
1. 補貼條件
返鄉創業人員自企業注冊登記當月起三年內(計算到月),在我市首次購買(以住建部門審核備案時間為準)普通商品住房(僅限申請人單獨購買或與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購買)。
2. 補貼標準
按照購房總價的5%申領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報資格。購房總價以購房發票金額為準。每人只能申領一次補貼。已享受過各類型人才購房補貼的不列入補貼范圍。
金融支持
1. 支持條件
在個人富民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的基礎上提高返鄉創業人員貼息標準,貸款利率不超過同期基礎利率上浮3個百分點。
2. 支持標準
按照貸款實際利息據實貼息。
財政獎勵
1. 獎勵條件
按照規定及時足額上繳稅款、社會保險費且無不良社會信用記錄的返鄉創業企業。
2. 獎勵標準
獎勵金額參照其年度內入庫的各項稅款地方留成部分劃分:不高于40萬元(含40萬元)的,獎勵實際數額的50%;40萬元到60萬元(含60萬元)的,獎勵實際數額的60%;60萬元到80萬元(含80萬元)的,獎勵實際數額的70%;80萬元以上的,獎勵實際數額的80%。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3
大學生在徐創業(就業)十大優惠政策
普通高校在校生及畢業后五年內的大學生(包括??粕⒈究粕?、碩士生和博士生),及在徐州市區范圍內創辦企業,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 免費場地或租金補貼。對符合條件的創業企業,徐州市大學生創業園免費提供三年期限、20-70平方米的創業辦公場所;入駐其他創業孵化基地的租金補貼2400—8000元不等。
2. 創業培訓(實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有創業愿望的高校畢業生開展SYB(創辦你的企業)創業培訓,考核通過給予全額培訓費補貼;大學生免費參加創業實訓,并給予每人每月當地最低工資標準60%的基本生活補助。
3. 大學生創業擔保貸款。對于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企業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且按照貸款基準利率最高上浮3個百分點據實給予貼息。
4. 創業項目補貼。對入駐市級以上創業孵化基地6個月以上的市級優秀大學生創業項目,給予5-10萬元一次性獎勵;省級大學生創業項目給予10萬元獎勵。
5. 業績獎勵。對入駐市級以上大學生創業園內經營的企業,按業績給予1—8萬元獎勵。
6. 稅收獎補。稅務部門已征收的各類稅項,其地方留成部分,自企業注冊之日起5年內由同級財政全額返還。
7. 社會保險補貼。大學生創辦的各類企業,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已登記的全國范圍內普通高校在校生及畢業后五年內的大學生,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全額社會保險補貼。
8. 生活補貼、租房補貼、交通補貼。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可享受每人每月600-1200元的生活補貼,400-1000元的租房補貼,非徐州籍畢業生可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交通補貼,補貼3年。
9. 購房補貼和公共租賃住房補貼。在徐州市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購房總價的5%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優先為招引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公共租賃住房,并給予30%的租金補貼,最長租期3年。
10. 一次性創業補貼及創業帶動就業補貼。首次成功創業并正常經營半年以上的創業實體,給予3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初創企業自營業執照注冊2年內吸納就業按每人1000-2000元給予補貼。
4
實施“三鄉工程”
支持各類人才下鄉八大舉措
通過實施“三鄉工程”,即“人才下鄉、能人返鄉、資本興鄉”,切實推動創業、拉動就業、興旺產業。
1. 對符合要求的“三鄉工程”人員實施生活、租房、交通、公共租賃住房、購房等獎補激勵,全市每年選拔200名左右表現突出的“三鄉工程”人才優先推薦入黨或提名為村“兩委”班子候選人。
2. 對企事業單位選派專業技術人員到縣以下掛職、兼職,所在縣(市)區發給一定的工作經費和交通補助,原單位待遇不變。
3. 各類涉農項目資金向“三鄉工程”傾斜,市、縣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單列5%左右的比例用于支持“三鄉工程”建設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4. 放活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允許城鎮周邊有條件的村利用集體存量建設用地招商引資,建設租賃房等經營性場所。保障“三鄉工程”人才和能人的居住權,鼓勵村委會通過村民民主決策依法吸納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并通過使用村集體存量建設用地來解決其居住問題。
5. 允許市民對租期10年以上農房進行修繕和翻建,允許市民下鄉以租賃、合作方式充分利用農村空閑農房發展休閑創意、養老養生、農家樂等產業。鼓勵通過依法吸納或恢復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賦予相關權利等方式,吸引機關企事業退休人員回鄉居住,支持其以捐資、項目投資、參與村務決策管理等形式反哺家鄉。
6. 各縣(市)區財政按照不低于2000萬元的標準設立“三鄉工程”專項資金。金融機構要加快建立土地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制度,切實緩解農業發展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7. 實施鄉土人才三年培訓計劃,以現有的農業產業示范園為基地,每年開展200人以上一個生產周期的全流程生產技術培訓;以上海、武漢等地以及市內農產品銷售市場為培訓基地,每年開展200人以上一個銷售周期的駐場營銷技能、市場考察培訓,市財政對培訓費給予獎補。
8. 對參與“三鄉工程”的單位或個人發放“三鄉工程”服務卡,各有關部門建立綠色通道,優先安排項目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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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統籌區社保關系轉入簡易流程
第一步:開具參保繳費憑證
留在徐州就業的人員,只需要通過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供的網上渠道,足不出戶即可開具參保繳費憑證,或通過電話咨詢辦理。
第二步:社保關系轉入手續
1. 單位參保人員
將《養老或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交給單位,由單位在辦理社保參保手續同時交到社保經辦機構前臺即可。
2. 靈活就業人員
本人持《養老或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就近到各區社保服務大廳辦理參保及轉入手續即可(非徐州市戶籍人員,可憑徐州市居住證辦理參保手續)。
剩下的個人權益信息及資金轉入手續由徐州社保經辦機構同對方社保經辦機構聯系辦理,全部轉入手續辦結后,向參保人預留的手機號發送辦結短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