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的創業政策有哪些
漳州致力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構筑“三創”發展的“高地”,最大程度釋放全社會創新創業創造動能. 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一些關于漳州創業政策的文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
社會保險補貼
1、企業(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
享受對象: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企業(單位)
申請條件:與就業困難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政策內容: 企業(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但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企業(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下同),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受理機構: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業務指導:漳州市就業培訓和失業保險管理中心
辦公地址:漳州市薌城區博愛路上江名都D幢14層
聯系電話:0596-2523867
2、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享受對象: 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畢業1年內)
申請條件: 靈活就業后,向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申報就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
政策內容: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畢業1年內)靈活就業后,向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申報就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按實際繳費額的50%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畢業1年內)靈活就業申請社會保險補貼的,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受理機構: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業務指導:漳州市就業培訓和失業保險管理中心
辦公地址:漳州市薌城區博愛路上江名都D幢14層
聯系電話:0596-2523867
3、自主創業社保補貼
享受對象: 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
申請條件: 在漳自主創業,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
政策內容: 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在漳自主創業,本人及其招收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包括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及按發證時間計算,獲得畢業證書起12個月以內的高校畢業生。畢業學年指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內),可同等享受用人單位招收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按規定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
受理機構: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業務指導:漳州市就業培訓和失業保險管理中心
辦公地址:漳州市薌城區博愛路上江名都D幢14層
聯系電話:0596-2523867
4、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
享受對象: 小微型企業
申請條件: 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按發證時間計算,獲得畢業證書起12個月以內的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政策內容:
政策內容: 小微型企業[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執行,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按發證時間計算,獲得畢業證書起12個月以內的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實際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人數給予1年期限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受理機構: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業務指導:漳州市就業培訓和失業保險管理中心
辦公地址:漳州市薌城區博愛路上江名都D幢14層
聯系電話:0596-2523867
二
公益性崗位補貼
享受對象: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就業困難人員(含精準扶貧工作幫扶的農村貧困家庭勞動力,重點是大齡失業人員和零就業家庭人員)
申請條件: 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需持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并被縣級以上人社部門認定為就業援助對象,且有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政策內容: 公益性崗位用于安置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就業困難人員(含精準扶貧工作幫扶的農村貧困家庭勞動力,重點是大齡失業人員和零就業家庭人員)。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需持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并被縣級以上人社部門認定為就業援助對象,且有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用人單位按規定設置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實際安排就業困難人員人數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補貼期限除對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補貼時年齡為準)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受理機構: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業務指導:漳州市就業培訓和失業保險管理中心
辦公地址:漳州市薌城區博愛路上江名都D幢14層
聯系電話:0596-2523867
三
創業大本營資金補助
享受對象: 民營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農村互聯網創業園;民營創業大本營;農村創業大本營
申請條件: 在漳州市行政區域內、符合文件規定基本條件,具有法人資格,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健全的管理制度,能為入駐企業提供創業孵化服務
政策內容: 創業大本營包括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和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等各類創業孵化基地。主要有五大類:民營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農村互聯網創業園;民營創業大本營;農村創業大本營。補助標準為:(1)民營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或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采取分級評定補助辦法,吸納入駐的創業主體20戶以上,可申請一次性20-100萬元補助標準。(2)農村互聯網創業園從事互聯網經濟創業的從業人數達到100人以上、運營后年均稅收不低于5萬元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補助。(3)民營創業大本營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農村創業大本營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創業大本營已獲得就業補助資金補助的,不再重復補助。
受理機構:各縣(市、區)人社部門
四
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
享受對象: 畢業5年內大中專院校(含技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返鄉農民工
申請條件: 在漳州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租用經營場地在漳創業的(在各類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等已享受政府租金優惠政策的除外),且創業者在創辦企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職工社會保險
政策內容: 在漳州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畢業5年內大中專院校(含技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返鄉農民工,租用經營場地在漳創業的(在各類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等已享受政府租金優惠政策的除外),且創業者在創辦企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的,由創業地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
受理機構: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業務指導:漳州市就業培訓和失業保險管理中心
辦公地址:漳州市薌城區博愛路上江名都D幢14層
聯系電話:0596-2523867
五
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享受對象: 小微企業(不含個體工商戶)
申請條件: 初創三年內,吸納本市戶籍人員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
政策內容: 初創三年內,吸納本市戶籍人員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不含個體工商戶),按吸納就業的人數,給予每人1000元、總額不超過3萬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受理機構: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業務指導:漳州市就業培訓和失業保險管理中心
辦公地址:漳州市薌城區博愛路上江名都D幢14層
聯系電話:0596-2523867
六
穩崗補貼政策
1、一般性穩崗補貼
享受對象: 漳州行政區域內企業
申請條件: (1)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安全政策(未被列入責令停產整頓名單);(2)參加失業保險并依法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3)上年度未裁員或凈裁員率低于統籌地區上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上年度凈裁員率=(1月職工人數-12月職工人數)÷1月職工人數×100%,其中職工人數以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為準
政策內容: 凡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且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統籌地區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的企業,全部納入政策扶持范圍。對符合領取穩崗補貼的企業,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
受理機構: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業務指導:漳州市就業培訓和失業保險管理中心
辦公地址:漳州市薌城區博愛路上江名都D幢14層
聯系電話:0596-2524533
2、受影響企業穩崗返還
享受對象: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
申請條件: 在一般性穩崗補貼申請條件基礎上,受影響企業還應具備以下條件:(1)未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2)連續兩個自然季度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同比下降30%或出口額同比下降;(3)積極采取措施穩崗(提供與企業工會組織協商制定的穩定就業崗位措施)。
政策內容: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按照企業申請時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6個月金額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受理機構: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業務指導:漳州市就業培訓和失業保險管理中心
辦公地址:漳州市薌城區博愛路上江名都D幢14層
聯系電話:0596-2524533
七
2019春節期間一次性穩定就業用工獎補
享受對象: 重點企業和受市場因素影響較大的企業
申請條件: 重點企業于2019年春節當月(2月份)保持連續生產;受市場因素影響較大的企業積極采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并于2019年3-5月期間連續生產的。
政策內容: 2019年春節當月(2月份)保持連續生產的重點企業和積極采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的2019年3-5月期間連續生產的受市場因素影響較大的企業,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根據用工人數按照每人1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穩定就業用工獎補,最高不超過5萬元。重點企業的用工人數以企業2019年2月參加失業保險人數為準,受影響企業的用工人數以企業2019年5月參加失業保險人數為準。
受理機構: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業務指導:漳州市就業培訓和失業保險管理中心
辦公地址:漳州市薌城區博愛路上江名都D幢4層
聯系電話:0596-2524047
八
扶貧加工點(車間、基地)吸納就業獎補入
享受對象: 在漳州市行政區域內,設立扶貧加工點、扶貧車間、扶貧基地的各類企業
申請條件: 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并穩定就業半年以上(含半年)實現脫貧
政策內容: 設立扶貧加工點、扶貧車間、扶貧基地的各類企業,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并穩定就業半年以上(含半年)實現脫貧。按企業實際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人數為準,在企業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一次性給予1500元/人的獎補;在企業工作半年以上(含半年)未達到一年的,按每月100元/人給予獎補。一個企業最高獎補不超過5萬元。
受理機構: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業務指導:漳州市就業培訓和失業保險管理中心
辦公地址:漳州市薌城區博愛路上江名都D幢4層
聯系電話:0596-2528343
九
國家級就業扶貧基地一次性吸納就業獎補
享受對象: 在漳州市行政區域內,獲評國家級就業扶貧基地的企業
申請條件: 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30人以上并穩定就業半年以上(含半年)實現脫貧
政策內容: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獲評國家級就業扶貧基地的企業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30人以上并穩定就業半年以上(含半年)實現脫貧,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補。
一、畢業生引才政策措施
1.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支持
政策內容:根據省委《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閩委發〔2016〕21號),對省屬事業單位引進的符合年度省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的人才,在閩工作期間由省財政廳給予每月2000元生活津貼,連續發放5年,給予正高職稱人員每人18萬元、副高職稱人員或博士每人14萬元住房補貼。省屬國有企業可參照執行。
辦理渠道:省直單位、三明、南平、龍巖、寧德、平潭綜合實驗區和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引進人才的確認工作由省人社廳負責,其他設區市人社局和中央駐閩單位自行負責引進人才的確認工作。
2.工科類青年專業人才支持
政策內容:符合《福建省工科類青年專業人才支持暫行辦法》有關條件的工科青年人才,到省內企業受聘的,按企業稅前支付薪酬60%的標準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倍,個人累計補助不超過3年;到省級報備的眾創空間培養或服務期間,按照所在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發放補助, 個人累計補助不超過3年;創領辦企業的按有關規定給予擔保貸款、創業啟動資金、項目融資獎勵等支持。
辦理渠道: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人社局或人才服務窗口。
3.互聯網經濟優秀人才創業啟動支持
政策內容:根據《關于加快互聯網經濟發展十條措施》(閩政[2015]10號)、《關于印發福建省互聯網經濟優秀人才創業啟動支持暫行辦法的通知》(閩人社發〔2015〕4號),對入選一般項目、優秀項目、重點項目的,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創業資金支持。經3年的跟蹤考核后對優秀企業(比例不超過各類項目總數的20%),再次給予同等額度創業支持(同一企業累計支持不超過3年)。
辦理渠道: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人社局或人才服務窗口,也可以通過福建省引進人才網(http://www.fjrs.gov.cn/fjrc)進行下載表格填報或注冊填報。
二、在校期間就業創業扶持
4.求職創業補貼:
政策內容:漳州市屬高校畢業年度內有就業意愿的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零就業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已明確畢業后繼續升學、出國出境以及暫無就業愿望的人員除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殘疾畢業生、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可參照高校畢業生享受相關就業補貼政策。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身體殘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任選一項申請,不重復享受補貼。已明確畢業后繼續升學、出國出境以及暫無就業愿望的,不列入補貼對象。補貼標準:每人一次性補貼2000元。
辦理渠道:市人社局
4.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就業補助:
政策內容:漳州市屬高校畢業年度內有就業意愿的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零就業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已明確畢業后繼續升學、出國出境以及暫無就業愿望的人員除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殘疾畢業生、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可參照高校畢業生享受相關就業補貼政策。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身體殘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任選一項申請,不重復享受補貼。已明確畢業后繼續升學、出國出境以及暫無就業愿望的,不列入補貼對象。補貼標準:每人一次性補貼2000元。
辦理渠道:市人社局
5.推行現代學徒制:
政策內容:堅持校企雙主體育人,簽好學生與企業、學校與企業兩個合同。對于實行現代學徒制培養的在校生由企業給予生活補助,每年補助標準由省財政廳、人社廳、教育廳下達。政府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經費補助企業,從職業教育專項經費中安排經費獎補學校。
辦理渠道:省財政廳、人社廳、教育廳。
三、離校后就業創業扶持
6.就業接收登記服務
政策內容:到福建省屬單位、中央在閩單位就業的,應到省人社廳行政服務窗口(福州市鼓樓區思兒亭11號)辦理就業接收登記手續。到設區市屬單位(含人事關系委托市屬人才服務機構代理)或縣(市、區)屬單位(含人事關系委托本縣(市、區)屬人才服務機構代理人員)就業的,相應到設各區市或縣(市、區)人社部門辦理就業接收登記手續。
7.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
政策內容: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基層就業服務平臺根據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意向和服務需求,通過手機短信、微信、電子郵件和電話聯系等方式主動聯系未就業畢業生,積極提供職業指導、崗位信息、技能培訓、就業見習等服務。對有求職意愿的,及時提供職業指導和就業信息。對有創業意愿的,納入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組織參加創業培訓,提供創業服務,落實創業扶持政策;對有培訓意愿的,推薦參加相應的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提升職業技能;對有見習需求的,組織參加就業見習,積累經驗、增強能力;加大開發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公益性崗位力度,優先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低保家庭、殘疾高校畢業生、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
辦理渠道: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8.職業培訓補貼
政策內容:本市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求職、失業、就業等實名制登記的城鄉勞動者(含外省來漳務工人員), 參加經當地人社部門批準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技工院校企業(經工商登記且人社部門培訓備案)組織的職業技能培訓,獲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職業培訓結業證書或通過社會考試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五類人員。補貼標準為:初級工(五級)每人500元;中級工(四級)每人700元;高級工(三級)每人1000元;技師(二級)每人1600元;高技技師(一級)每人2000元。直接考核認定為高級技師的每人補貼1000元。
辦理渠道:培訓機構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9.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政策內容:實名制登記的城鄉勞動者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高職學校、技工學校學生,初次參加由當地人社部門組織的社會化職業技能鑒定考試并獲得職業資格證書的,補貼標準按物價部門核定的實際收費額的80%確定,且每人不超過150元。
辦理渠道:鑒定機構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10.人事代理服務
政策內容:可由單位集體委托代理,也可由個人委托代理。畢業生可到單位集體委托或個人委托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及個人代理需求,辦理檔案委托管理、落戶及戶籍管理、社會保險代繳、職稱評審等相關人事代理業務。
辦理渠道:就業創業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11.就業見習服務
政策內容: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可享受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就業見習補貼和一定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辦理渠道: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12.落戶服務
政策內容:全面放開畢業生落戶限制,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高校畢業生,可將本人戶口遷入就業地落戶。實行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我省高校錄取的學生,可根據本人意愿將戶口遷往院校學生集體戶落戶,畢業生可根據本人意愿,將戶口遷回原籍或者遷入就(創)業地。
辦理渠道:各基層派出所
13.檔案保管服務
政策內容:校畢業生到具有檔案管理權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就業的,由單位直接接收、管理檔案。到無檔案管理權限的單位(私營企業、外資企業等)就業的,可由各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負責提供檔案管理等服務。高校畢業生離校時沒有就業的,檔案可由學校統一發回原戶籍所在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保管。
辦理渠道:根據畢業生就業狀況,由具有檔案管理權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或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辦理
14.待就業畢業生檔案查詢
政策內容:待就業畢業生檔案按規定應轉回生源所在地縣(市、區)人社局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可向當地人才服務機構查詢。也可直接向畢業學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查詢檔案轉遞方向。
四、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
14.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
15.大學生村官計劃
16.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
17.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
五、鼓勵到基層就業
18.鼓勵應征入伍服兵役
政策內容:鼓勵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錄取但未報到入學的學生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除享有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審批定兵、優先安排使用“四個優先”政策,家庭按規定享受軍屬待遇外,還享受優先選拔使用、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退役后考學升學優惠、就業服務等政策。
辦理渠道:高校學工部(處)、就業中心、資助中心或武裝部
19.鼓勵到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就業
政策內容:到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就業培訓、繼續教育、項目申報、成果審定等政策,符合條件的可優先評聘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辦理渠道:市人社局
20.鼓勵到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
政策內容:(1)進一步加大從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人員中定向招考鄉鎮公務員力度。在全市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安排當年招錄計劃數15%的職位,定向招錄符合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及退役大學生士兵。(2)加大基層服務項目期滿人員進入事業單位工作力度,各地事業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原則上應拿出不少于15%的崗位公開招聘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或有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3)基層項目服務人員服務滿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定。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資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招聘)、各類企業吸納就業、自主創業、落戶、升學等方面同等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相關政策。
辦理渠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
21.試用期工資
政策內容:對到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可直接按試用期滿后工資確定。
辦理渠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22.計算工齡
政策內容:機關事業單位從非公有制單位(含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臨時工中招收、錄(聘)用工作人員的,按規定計算工齡。
辦理渠道:市人社局
23.拓展職業發展空間
政策內容:(1)將在基層重點領域就業創業的優秀高校畢業生作為后備人才,實行導師制培養模式,由用人單位負責同志或業務帶頭人進行“一對一”傳幫帶,原則上放在校長助理、所長助理、專家助理、總經理助理等重要崗位上進行鍛煉培養,促進高校畢業生扎根基層、在基層成長成才。(2)各地各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要積極創造條件,加大對后備人才支持力度,為其在基層工作生活提供便利。上級機關事業單位選拔干部人才、同級單位崗位職務(等級)晉升和評聘專業技術職務(崗位),應當將納入后備人才的優秀高校畢業生作為重點人選對象。
辦理渠道:市人社局
24.拓寬職業發展渠道
政策內容:在干部人才選拔任用機制上,進一步強化基層工作經歷的政策導向,向在基層工作的優秀高校畢業生傾斜。市直機關錄用公務員,除特殊職位外,按照有關規定一律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考錄。市直機關每年面向同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的公務員進行公開遴選。市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時,原則上應拿出不少于50%的崗位公開招聘有基層事業單位工作經歷的人員。重點選拔一批在基層工作10年左右、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市直機關工作。
辦理渠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
25.放寬職稱評定條件
政策內容:各系列(專業)職改部門應根據我省基層專業技術人才的職業特點、成長規律,合理設置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指標,對論文、科研、外語、計算機應用等不作硬性要求?;鶎訉I技術人才參加職稱評審時,論文、著作發表條件可用本專業崗位中工作總結、教案、病歷、技術推廣總結、工程項目方案、專利以及所創造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能夠體現專業技術工作業績和水平的成果替代。試行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高級職稱單獨評審。在縣及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的醫療衛生等崗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職稱時,相關系列(專業)高級評審委員會可單獨分組,單獨評審。推廣中小學教師、衛生、農業等重點領域專業技術人才晉升高級職稱須有1年以上農村基層工作服務經歷的做法。對到農村基層服務1年以上,特別是到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農村基層服務的,在職稱評聘時給予適當傾斜。完善城鎮教師鄉村學校任(支)教服務期制度,城鎮中小學教師晉升高級職稱應有在鄉村學校任(支)教一年以上或薄弱學校任(支)教三年以上的經歷。省屬、設區市級和設區市的區級綜合性和??漆t院取得主治醫師資格的人員,申報副主任醫師任職資格之前,須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或鄉鎮(街道)衛生院累計服務一年。省、市、縣農業技術人員從聘任中級職務起到申報評審高級職務任職資格、從聘任高級職務起到申報“高農高定”前,均須到鄉鎮及以下機構或地點在鄉鎮、村農業企事業單位服務累計12個月以上。
辦理渠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
六、中小企業吸納就業(見習)
26.小微企業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政策內容:小微型企業[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執行(附件3),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按其實際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人數給予1年期限的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基本保險費。補貼期限:小微企業補貼期限為1年。
辦理渠道:參保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28.就業見習補貼
政策內容:(1)對經縣級以上人社部門認定的見習企業(單位)吸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3-6個月就業見習的,可享受就業見習補貼。(2)離校未就業的漳州生源高校畢業生到漳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參加3個月以上就業見習的,且考核合格。補貼標準:每人每月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給予補貼。補貼期限為3個月。
辦理渠道:市人社局
七、鼓勵靈活就業
29.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政策內容: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畢業1年內)靈活就業后,向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申報就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按實際繳費額的50%給予補貼。補貼期限: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申請社會保險補貼的,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畢業1年內)靈活就業申請社會保險補貼的,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辦理渠道:申請人所在地社保機構
八、扶持自主創業
30.創業培訓補貼
政策內容:具有創業要求和培訓愿望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在我市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求職、失業、就業等實名制登記的城鄉勞動者(非畢業學年的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除外),參加有資質的教育培訓機構組織的創業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可給予創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1000元/人。每位符合條件的人員只能享受一次補貼,不得重復申請。各地要加強對創業培訓的管理,按照統一培訓標準、統一培訓教材、統一教師管理、統一機構認定、統一證書發放的要求組織教學,確保培訓質量。
辦理渠道:申請人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31.創業擔保貸款
政策內容: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刑釋解教人員。國家限制行業之外的所有合法創業項目。除大學生自主創業可申請最高 30 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外,其余符合條件人員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 10 萬元。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 3 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予以貼息。各地可結合當地實際,確定支持對象、標準和條件,對現行中央、省級政策規定之外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資金由各地自行承擔。從2016年起,貼息資金不再從就業專項資金中支出,從其他途徑列支。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辦理渠道:各級人社部門(條件認定)、經辦銀行(貸款)、財政部門(貼息)
32.網絡創業扶持
政策內容: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創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享受相應扶持政策。
辦理渠道:各級人社部門。
33.一次性創業補貼
政策內容: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并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畢業5年內大中專院校(含技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各地可給予一次創業扶持補貼,具體標準由各地確定。
辦理渠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34.社會保險補貼
政策內容:(1)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在漳自主創業,本人及其招收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包括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及按發證時間計算,獲得畢業證書起12個月以內的高校畢業生。畢業學年指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內,下同),可同等享受用人單位招收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按規定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2)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
辦理渠道:參保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35.到貧困村創業
政策內容:到貧困村創業并帶領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致富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申報扶貧項目支持、享受扶貧貼息貸款等扶貧開發政策。到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就業培訓、繼續教育、項目申報、成果審定等政策,符合條件的可優先評聘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36.創業項目省級資助
政策內容:創業項目申報申報條件(必須同時符合):(1)申報人須是省內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畢業五年內在閩創業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含香港、澳門、臺灣高校畢業生及在國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學回國畢業生)。(2)申報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創辦獨資、合資或合伙企業,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創業實體,并擔任該企業或創業實體法定代表人;或從事個體經營。(3)申報人在創業企業或實體中出資總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的30%。申報項目經審核、評審等程序后,撥付3—10萬元的扶持資金。
辦理渠道:項目申報人登錄“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網站:http//www.fjbys.gov.cn/zxzx1),按要求進行網上注冊和項目申報。操作步驟為:點擊網站右上角“服務平臺入口”,選擇“個人注冊”,進入“創業項目申報”。
37.初創企業經營者進修學習資助
政策內容:每年資助一批具有發展潛力和帶頭示范作用突出的初創企業經營者,參加EMBA、MBA等高層次進修學習,各地就業專項資金按不超過實際費用80%且每人不超過1萬元標準給予補助。
辦理渠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38.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政策內容:初創三年內的小微企業(不含個體工商戶)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人數給予每人不超過1000元、總額不超過3萬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辦理渠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39.稅費減免
政策內容: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個人獨資企業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辦理渠道:各級國稅、地稅部門
九、扶持創業服務平臺
40.省級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
政策內容: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吸納入駐的創業主體20戶以上,入駐創業主體中,從事互聯網創業的在校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占80%以上,可申請一次性不超過100萬元補助。
辦理渠道:省教育廳、人社廳、財政廳。
41.創業大本營
政策內容:全省各普通高等學校要利用現有教育教學資源、大學科技園、產學研合作基地、創業孵化基地等,設立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公益性大學生創業創新場所。符合條件的創業大本營,吸納創業主體超過20戶以上的,省就業專項資金給予每個不超過100萬元的資金補助。
辦理渠道:省教育廳、人社廳、財政廳。
42.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
政策內容:在漳州市行政區域內、符合文件規定基本條件,具有法人資格,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健全的管理制度,能為入駐企業提供創業孵化服務的創業大本營。根據《福建省互聯網創業服務實施辦法》(閩人社文[2015]183號)及《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財政廳關于推進創業大本營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閩人社文[2016]152號)文件規定,創業大本營包括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和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等各類創業孵化基地。主要有五大類:民營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農村互聯網創業園;民營創業大本營;農村創業大本營。
補貼標準:
(1)根據《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資金補助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漳人社[2015]397號)文件規定,對以下三類創業大本營給予補貼:①民營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或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采取分級評定補助辦法,吸納入駐的創業主體20戶以上,可申請一次性20-100萬元補助(補助標準見附件13)。其中,民營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運營后年均稅收不低于20萬元;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入駐的創業主體中,從事互聯網創業的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創業項目要占80%以上。②農村互聯網創業園從事互聯網經濟創業的從業人數達到100人以上、運營后年均稅收不低于5萬元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補助。
(2)根據《關于推進漳州市創業大本營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漳人社[2016]231號)文件規定,對符合《福建省互聯網創業服務實施辦法》(閩人社文[2015]183號)文規定其他條件的民營創業大本營和農村創業大本營,但運營后年均稅收低于20萬元、5萬元的,各地可根據自身就業形勢發展需要適當給予補助。其中:民營創業大本營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農村創業大本營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具體分檔補助標準見附件16,一次性補助額度需同時滿足經營場所面積、入駐創業主體數、年均稅收三個條件,如果沒有同時滿足的,按就低滿足條件補助)。
(3)根據《關于推進漳州市創業大本營建設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漳人社[2016]432號)文件規定:①民營創業大本營補助標準為經營場所面積1000㎡以上,吸納入駐的創業主體20戶以上,帶動就業或者創業人數60人以上的,可申請一次性8萬元補助。其中,入駐企業以工商注冊數為準,入駐時間6個月以上;就業人員以就業證明或社會保險繳交證明為準;就業人員中有就業困難人員(見附件4)、殘疾人、退伍軍人等,按2人計算;②農村創業大本營補貼標準為經營場所面積1000㎡以上,帶動從事互聯網經濟創業的從業人數30人(含30)以上的,可根據當地就業創業形勢發展需要給予適當補助,可申請一次性3萬元。其中,就業人員以就業證明或社會保險繳交證明為準;就業人員中有就業困難人員、殘疾人、退伍軍人等,按2人計算;③同時符合漳人社〔2016〕231號文件分檔補助標準的,以最高補助標準補助。創業大本營已獲得就業專項資金補助的,不再重復補助。
初創三年內的小微企業創業
帶動就業補貼對象放寬至個體工商戶
漳州市鼓勵支持中小微企業和重點領域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要求各縣(市、區)深入挖掘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創造的就業機會,要充分發揮中小微企業吸納畢業生就業的主渠道作用,落實中小微企業吸納畢業生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社保補貼、培訓補貼、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將初創三年內的小微企業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對象放寬至個體工商戶。
積極支持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將電子商務等新興業態創業者納入公共創業服務范圍,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經工商登記注冊的,按規定享受靈活就業人員相關扶持政策。
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服務滿1年
且考核合格后可參加職稱評定
如何讓高校畢業生“下得去、 留得住、用得好”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
漳州市提出,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堅持誰使用、誰負責原則,承擔基層服務項目招募任務的縣(市、區),在開展事業單位招聘時應拿出一定數量崗位,采取“專門崗位”或“專項招聘”方式,面向基層服務項目期滿人員進行招聘;推行畢業生所在服務的鄉鎮事業單位使用“考核聘用”和“專項招聘”的方式,鼓勵期滿優秀畢業生扎根基層。
此外,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服務滿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定。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招聘)、各類企業吸納就業、自主創業、落戶、升學等方面可同等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相關政策。
大學生自主創業
可申請最高3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
《通知》強調,要落實好稅費減免、開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項目扶持等創業扶持政策。大學生自主創業可申請最高3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在校及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等學校、職業院校、技工學校學生,租用經營場地在漳創業,給予最長2年,不超過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創業資助。鼓勵新業態企業開發,符合條件均可享受相關財政、信貸等優惠政策。
此外,各縣(市、區)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鼓勵地方開展一次性創業補貼試點工作。積極開展市級創業補助項目評選,給予3萬元至10萬元的資金扶持。
見習人員可獲不低于
當地最低工資標準60%的見習補助
文件還明確,各縣(市、區)要積極鼓勵企事業單位建立就業見習基地,提供見習崗位,積極組織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參加見習活動,安排專項資金,保障畢業生見習期生活補貼和人身意外傷害險所需經費。
見習期間,由當地政府給予見習人員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60%的見習補助。今年起,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可將見習對象范圍擴大至離校未就業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同時,各高校要認真落實就業簽約“四不準”要求:
不準以任務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
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簽約掛鉤,
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協議,
不準將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切實維護高校畢業生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