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人才政策完善, 建立有高層次人才、普惠制人才和重點領域人才三大人才政策體系,實行領軍人才項目補貼、科技人才團隊補貼。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一些關于蕪湖創業政策的文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蕪湖出臺一攬子就業創業新政策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扎實做好全市就業創業工作,制定以下政策規定:
一、推動人才穩定就業
1.在相關高校建立蕪湖人才工作站,每站每年安排5萬元工作經費。開展“雙走進”活動,定期邀請高校教師、輔導員來蕪調研考察;結合“啟明星”就業指導專家團建設,定期組織人員深入高校開展宣講推介活動。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經信局(企業服務局)、市財政局〕
2.鼓勵在蕪各高校、中職學校、技工院校組織畢業生在本地就業,根據當年留蕪就業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且參加社會保險的畢業生比例,按500元—1000元/人標準,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學校穩定就業補貼。建設大學生就業見習基地,開發就業見習崗位,發放就業見習補貼,辦理綜合保險。每年評定10個優秀就業見習基地,由就業補助資金按2萬元/個標準給予獎勵。對在我市企業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的應屆本科高校畢業生,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每年5000元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期限為2年。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
3.按照依法依規、合理引導、適度可行原則,結合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城市生活成本、企業承受能力等因素,指導用人單位根據高校畢業生工作能力給予合理薪酬。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
二、提供人才安居保障
4.對在蕪就業創業的人才在市區購買首套自住普通商品房且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的,根據工作能力和實績,給予1萬元—2萬元一次性安家補助,并按一定比例給予契稅補貼。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等相關單位)
三、建設創業孵化載體
5.鼓勵建設青年創業社區,對被評定為市級青年創業社區的,由創業扶持資金給予50萬元獎勵;對達到市級示范性青年創業社區的,由創業扶持資金給予200萬元獎勵。補貼資金按年度績效評定結果分2年撥付。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住建局、市發改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科技局(外國專家局)、市財政局〕
6.聚焦眾創空間創業服務平臺建設,對被評定為市級眾創空間的,由創業扶持資金給予50萬元獎勵;對達到市級示范性眾創空間的,由創業扶持資金給予200萬元獎勵,補貼資金按年度績效評定結果分2年撥付。對市級眾創空間被新認定為省級、國家級眾創空間的,由創業扶持資金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外國專家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發改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財政局〕
7.積極建設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對被評為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由創業扶持資金給予50萬元獎勵,分5年撥付。積極創建省級青年創業園、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園、小微企業創業基地,著力提升孵化質量。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發改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經信局(企業服務局)、市科技局(外國專家局)、市財政局〕
四、發放載體運營補貼
8.鼓勵各眾創空間常態化開展創業沙龍、項目路演等各類創業公益活動,經審核認定后,按照其舉辦活動年度實際支出的50%給予后補貼,每個眾創空間每年最高補貼20萬元。經年度考核被評為優秀等次的市級眾創空間,由創業扶持資金按當年實際運營費用的50%給予運營補貼,每年最高不超過25萬元。經年度考核被評為優秀等次的省級以上眾創空間,由創業扶持資金給予30萬元運營補貼。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外國專家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
9.眾創空間通過孵化服務將創客項目成功轉化為創業實體,符合孵化成功相關標準,經審核認定后,按每戶2萬元給予眾創空間孵化獎補。對入駐市級眾創空間、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創業實體,給予為期三年的租金、水電費補貼。主營業務為一產類、二產類、三產類的創業實體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3萬元、5萬元、1萬元的租金補貼。水電費按實際發生費用的40%給予補貼,單個創業實體年補貼金額不超過5000元。所需資金從創業扶持資金列支。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
五、扶持創業項目發展
10.每年評選科技類創新創業項目不超過50個,對被評定為優秀、良好等次的項目,由創業扶持資金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科技局(外國專家局)、市發改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經信局(企業服務局)、市財政局〕
11.鼓勵市級以上創業大賽獲獎項目來蕪落地轉化,給予省級及以上一等次獎項目10萬元、二等次獎項目5萬元、其他獎項2萬元補貼,市級一等次獎項目5萬元、二等次獎項目2萬元、其他獎項1萬元補貼。所需資金從創業扶持資金列支。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
12.對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農民工、建檔立卡貧困勞動者首次創辦小微企業,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對初創企業新錄用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按企業實際招用人數給予1500元/人的崗位補貼,單個企業每年不超過7000元,補貼期限為3年。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
六、加大創業融資支持
13.完善創業擔保貸款“整貸直發”運作模式,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創業人員,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穩妥開展“社保貸”試點,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人民銀行蕪湖中心支行、市財政局)
14.每年安排6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額度,面向入駐市級眾創空間、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大學生創業者發放免擔保創業貸款,市財政每年按實際放貸額的10%給予擔保公司風險補償。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
七、優化就業創業環境
15.打造多層次、全方位的就業創業服務體系,促進各項政策落實兌現。開展青年創業大賽等各類創新創業活動,設置一定額度的賽事獎勵資金。大力開展政策宣傳,選樹優秀典型,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科技局(外國專家局)、市發改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經信局(企業服務局)、市婦聯、市總工會、團市委〕
市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于人才安居保障工作,資金支出項目市與縣按2∶8分擔,市與區按4∶6分擔。本文件相關內容由牽頭單位根據需要制定實施細則并負責解釋,各縣可單獨制定人才安居政策。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要誠實守信,據實申報,對騙取補貼資金的單位和個人,將追究責任并記入誠信檔案。本規定施行期限為2018年—2022年,各項同類政策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的原則執行。
每人每年5000元!發2年!蕪湖市就業創業工作又有新政策啦!
為貫徹落實《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蕪湖市強化創新驅動進一步做好就業創業工作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蕪政〔2019〕1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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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畢業生穩定就業補貼
(一)申請對象
2018年以后畢業,在我市企業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簽訂勞動合同且參加社會保險的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
(二)補助標準
按每人每年5000元標準給予補貼,補貼限期為2年。
(三)申請條件
1.2018年及以后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
2.申請人為與我市納稅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且實際工作崗位在我市的就業人員或在我市創辦企業人員(不含各級財政經費供給人員)。
3.在我市就業人員須參加企業職工五項社會保險;在我市創辦企業人員,須參加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4.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是指申請人取得相應學歷后,參加社會保險滿6個月,期間社保間斷不超過2個月的可累加計算;社保中斷超過2個月的,終止補貼。
(四)申請材料
1.《蕪湖市高校畢業生穩定就業補貼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創辦企業人員須另提供營業執照;派遣制員工須另提供包含實際就業企業及崗位信息的派遣合同。
(五)申請程序
1.申請人向實際就業單位納稅所在地縣區人社部門提出申請;市級納稅企業就業人員向企業注冊地址所在縣區申報。
2.縣區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并將申請信息及時錄入蕪湖人才網進行查重后,發放補貼資金。
3.補貼資金每6個月發放一次,每次發放2500元。首次審核通過后,在申請人就業每滿6個月時,縣區人社部門通過查詢參保情況,將符合條件人員的相應額度補貼資金發放至本人銀行賬戶;對未持續穩定就業的,終止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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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蕪院校引導畢業生穩定就業補貼
(一)申請對象
在蕪各高校、中職學校、技工院校。
(二)補助標準
當年留蕪就業(含自主創業)畢業生比例與上年度持平的,按500元/人給予學校補貼;超過上一年度比例20%的,按700元/人給予學校補貼;超過上一年度比例50%的,按1000元/人給予學校補貼。
(三)申請條件
1.申請學校畢業生在我市用人單位就業的,須與用人單位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我市繳納五項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
2.在我市自主創業的,須在我市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滿6個月。
(四)申請材料
1.《在蕪院校引導畢業生穩定就業補貼申請表》。
2.院校上一年度畢業生派遣名單;如有在我市自主創業人員,予以注明。
(五)申請程序
1.院校于每年5月向市人社部門提出上年度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
2.市人社部門開展社保、工商注冊系統比對后,會同市財政部門審核確認。
3.公示無異議后,發放補貼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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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就業見習基地獎勵
(一)申請對象
當年度參加我市就業見習的各類用人單位。
(二)補助標準
按2萬元/家標準給予優秀就業見習單位獎勵,每年不超過10家。
(三)申請條件
1.見習單位有較完善的見習管理、教育制度,配備專門的指導人員。
2.招收見習學員不少于10名且留用率不低于50%。
3.見習期間能規范使用銀行卡或第三方支付平臺按時足額為見習學員發放補貼。
(四)申請材料
1.《蕪湖市優秀就業見習基地申報表》。
2.見習單位見習工作總結及就業見習管理制度材料、《安徽省就業見習人員情況匯總表》、學員見習補貼銀行卡或第三方支付平臺發放憑證、留用見習學員名冊。
(五)申請程序
1.市人社部門發布申報通知。
2.申請單位向所在縣區人社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縣區人社部門初審后報送市人社部門。
3.市人社部門牽頭組成考核小組,確定擬認定名單。
4.公示無異議后,發放補貼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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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青年創業社區建設獎勵
(一)青年創業社區的含義
本細則所稱青年創業社區,是指以扶持青年群體就業創業為目標,融合各項生活要素和創業服務功能的場所。
(二)補助標準
對被認定為市級青年創業社區的,給予50萬元獎勵;對被評定為市級示范性青年創業社區的,給予200萬元獎勵。補貼資金分2年撥付。
(三)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為青年創業社區的運營主體。運營主體為在我市注冊的獨立法人,有專門的運營管理機構,具備為入駐實體提供創業服務的資質和能力,實際運營1年以上。
2.市級青年創業社區辦公與服務場地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有60間以上生活設施齊全的青年公寓,市級示范性青年創業社區辦公與服務場地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且有500間以上生活設施齊全的青年公寓。
3.社區設有辦公空間、會議室和洽談室等公共辦公場地,公寓按照功能完善、拎包入住的標準打造。配套供電、供水、消防、通信、網絡等基礎設施和餐飲、社交、文化、健身等公共服務設施。
4.有健全的運營管理制度和創業服務體系,能為青年人提供創業指導、融資擔保、管理咨詢、事務代理等就業創業服務,每年面向青年群體舉辦各類交流活動不少于10場次。
5.市級青年創業社區入駐的青年創業型企業或創業團隊不少于10個,市級示范性青年創業社區入駐的青年創業型企業或創業團隊不少于30個。創辦期均不超過3年且至少有1名45周歲以下的股東或團隊成員。
(四)申報材料
1.《蕪湖市青年創業社區申報表》。
2.場地產權證明材料復印件,如系租賃的場地另提供租賃合同復印件,租賃期不少于5年。
3.青年創業社區建設方案和管理制度,各項設施配備情況證明材料。
4.運營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5.入駐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創業團隊項目計劃書和身份證復印件、入駐協議復印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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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眾創空間建設獎勵
(一)眾創空間的含義
本細則所稱市級眾創空間,是指按照市場化、專業化和資本化相結合的模式,為入駐創業實體提供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網絡化服務的創業創新孵化服務平臺。
(二)補助標準
對被認定為市級眾創空間的,給予50萬元獎勵;對被評定為市級示范性眾創空間的,給予200萬元獎勵。補貼資金按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分2年撥付。
(三)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為眾創空間的運營主體。運營主體為在我市注冊的獨立法人,有專門的運營管理機構,具備為入駐實體提供創業服務的資質和能力,實際運營6個月以上。
2.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市級眾創空間場地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市級示范性眾創空間場地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辦公與服務場地面積不低于總面積的80%。
3.設立種子基金或孵化基金,并與金融機構或創投機構、擔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聯系,可為創業者提供資金支持和融資服務。
4.有健全的運營管理制度和創業服務體系,建立了服務對象遴選入駐、日常管理與服務、畢業退出等工作機制,能為創業者提供代辦工商注冊、代理財務納稅、金融、法律、知識產權等線上線下服務。
5.市級眾創空間入駐創業企業或創業團隊不少于20個,當年獲得種子基金、天使基金等市場化融資扶持的項目不少于2個;市級示范性眾創空間入駐創業企業或創業團隊不少于30個(其中創業企業數量不少于70%),當年獲得種子基金、天使基金等市場化融資扶持的項目不少于5個。創業團隊應由3人以上組成,并有明確的創業項目研發計劃。
(四)申報材料
1.《蕪湖市眾創空間申報表》。
2.場地產權證明材料復印件,如系租賃的場地另提供租賃合同復印件,租賃期不少于3年。
3.眾創空間建設方案和管理制度,投資基金設立和投資情況相關材料,運營團隊和專兼職導師團隊相關材料。
4.運營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5.入駐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創業團隊項目計劃書和身份證復印件、入駐協議復印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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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建設獎勵
(一)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含義
本細則所稱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是指開發更多就業崗位、實現創業帶動就業倍增效應的創業創新服務平臺。
(二)補助標準
對被評定為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給予50萬元獎勵,補貼資金按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分5年撥付。
(三)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為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運營主體。運營主體為在我市注冊的獨立法人,有專門的運營管理機構,具備為入駐實體提供創業服務的資質和能力,實際運營1年以上。
2.發展目標和市場定位清晰,有明確的準入退出標準、幫扶措施、考評辦法等機制,可為服務對象提供創業培訓、經營管理指導、政策和信息咨詢等服務。
3.注重提升孵化質量,入駐企業數量、帶動就業人數、實際總營業收入等指標應持續增長。
(四)申報材料
1.《蕪湖市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申報表》。
2.場地產權證明材料復印件,如系租賃的場地另提供租賃合同復印件,租賃期不少于5年。
3.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建設方案和管理制度等相關材料。
4.運營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5.入駐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創業團隊項目計劃書和身份證復印件、入駐協議復印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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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類創業項目補貼
(一)申請對象
申請對象為入駐經認定的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眾創空間、青年創業社區的創業企業。
(二)補助標準
創業企業的項目被評定為優秀、良好等次的,由創業扶持資金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每年不超過50個。
(三)申請條件
1.創業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3年,其申請項目符合我市支柱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向,且技術來源清晰、無知識產權權屬糾紛,具有一定的技術含量和市場前景。
2.同一創業企業申請次數最高不超過2次。
(四)申請材料
1.《蕪湖市科技類創業項目申請表》。
2.創業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團隊主要成員身份證、畢業證書復印件。
3.科技類創業項目相關介紹材料。
4.創業企業與經認定的市級創業孵化載體簽訂的入駐協議等材料。
(五)申請程序
1.市創組辦發布申請通知。
2.創業企業將申請資料提交至所在創業孵化載體匯總后,上報縣區創組辦。
3.縣區創組辦初審后上報市創組辦。
4.市創組辦組織評審,評審結果報市創業特區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確定優秀、良好等次。
5.公示無異議后,會同市財政部門下撥獎補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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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大賽獲獎項目落地轉化獎勵
(一)申請對象
參加市級及以上政府部門舉辦的創業大賽、獲得相應等次并在我市落地轉化的創業企業。
(二)補助標準
對獲得省部級及以上一等次、二等次、其他等次項目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獎勵;對獲得市廳級一等次、二等次、其他等次項目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1萬元獎勵。
(三)申請條件
1.項目在市級以上各類創業大賽獲得名次。
2.項目獲獎后須在我市實際經營1年以上。
3.獲獎項目團隊主要人員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股東。
4.同一獲獎項目不得重復享受。
(四)申請材料
1.《蕪湖市創業扶持資金申請表》。
2.申請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參賽文件、榮譽證書復印件。
4.參賽創業項目介紹材料。
(五)申請程序
1.企業獲獎后2年內向所在縣區人社部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縣區人社部門開展審核后,發放補貼資金。
3.報市人社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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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創業補貼
(一)申請對象
在我市創業的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農民工、建檔立卡貧困勞動者。
(二)補助標準
按每戶5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三)申請條件
1.企業法定代表人為首次創辦小微企業,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
2.企業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
(四)申請材料
1.《蕪湖市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認定材料。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企業員工名冊。
(五)申請程序
1.企業向所在縣區人社部門提出申請。
2.縣區人社部門按季度會同市場監管部門、財政部門進行集中審核后,發放補貼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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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補貼
(一)申請對象
新錄用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各類初創企業。
(二)補助標準
按企業實際招用人數給予1500元/人的崗位補貼,單個企業累計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萬元,分3年到位,每年不超過7000元。
(三)申請條件
申請企業為工商注冊3年內的初創企業。
(四)申請材料
1.《蕪湖市初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補貼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花名冊、畢業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
(五)申請程序
1.企業向所在縣區人社部門提出申請。
2.縣區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后,發放補貼資金。
蕪湖今年就業創業新政“一籮筐”
就業篇:應屆本科畢業生可申請萬元補貼
在穩定就業方面,鼓勵在蕪各高校、中職學校、技工院校組織畢業生在本地就業。根據當年留蕪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且參加社會保險的畢業生比例,按500元—1000元每人的標準,給予學校補貼。建設大學生就業見習基地,開發崗位,辦理綜合保險。每年評定10個優秀就業見習基地,按2萬元每個的標準給予獎勵。
具體到個人,在我市企業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的應屆本科高校畢業生(從2018屆畢業生開始),每人每年按5000元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期限為2年。同時,按照依法依規、合理引導、適度可行的原則,結合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城市生活成本、企業承受能力等因素,指導用人單位根據畢業生工作能力給予合理薪酬。
對在蕪就業創業的人才,還給予安居保障。這部分人群,在市區購買首套自住普通商品房且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的,根據工作能力和實績,給予1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安家補助,并按一定比例給予契稅補貼。
另外,蕪湖還將在外地知名高校建立人才工作站,安排相關經費,開展“雙走進”活動,定期邀請高校教師、輔導員來蕪調研考察;結合“啟明星”就業指導專家團建設,組織人員深入這些高校開展宣講推介。
各項獎補政策,目前實操細則正在擬定中,申請要求和手續也在逐漸完善,將于一段時間后公布,本報將對此保持關注。
創業篇:600萬免擔保貸款給你“第一桶金”
此次出臺的一系列新政,還有很多鼓勵創業的內容,記者也逐一進行了了解。
目前,江城各種創業孵化載體的全結構搭建已基本完成,形成一個金字塔狀,從最高端的國家級雙創示范基地到省級青年創業園,再到身邊的眾創空間和市級孵化基地,各層次的創業者都能找到對應的支持。
蕪湖現有各級眾創空間20家,新政將聚焦其服務平臺建設,對被評定為市級者,給予50萬元獎勵;達到市級示范性者,給予200萬元獎勵,補貼資金按年度績效評定結果分2年撥付。對市級眾創空間被新認定為省級、國家級者的,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園、小微企業創業基地等,也在著力提升孵化質量。
不僅如此,還將發放載體運營補貼。鼓勵各眾創空間常態化開展創業沙龍、項目路演等各類公益活動,經審核認定后,按照其舉辦活動年度實際支出的50%給予補貼,每個眾創空間每年最高補貼20萬元。經年度考核被評為優秀等次的市級眾創空間,按當年實際運營費用的50%給予補貼,每年最高不超過25萬元;經考核被評為優秀等次的省級以上眾創空間,給予30萬元運營補貼。
各空間將創客項目成功轉化為實體、孵化成功的,經審核認定后,按每戶2萬元給予空間獎補。對入駐其中的創業實體,給予為期三年的租金、水電費補貼。主營業務為一產類、二產類、三產類的創業實體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3萬元、5萬元、1萬元的租金補貼。水電費按實際發生費用的40%給予補貼,單個創業實體年補貼金額不超過5000元。
每年評選科技類創新創業項目不超過50個,對被評定為優秀、良好等次的項目,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并且鼓勵市級以上創業大賽的獲獎項目來蕪落地轉化,給予省級及以上一等獎項目10萬元、二等獎項目5萬元、其他獎項2萬元補貼;給予市級一等獎項目5萬元、二等獎項目2萬元、其他獎項1萬元補貼。
對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農民工、建檔立卡貧困勞動者首次創辦小微企業,自工商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并依法繳納社保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最后,加大創業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全額貼息貸款。同時,每年都安排6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額度,面向入駐市級眾創空間、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大學生創業者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