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后失業證明怎么開呢?在經濟學范疇中,凡在一定年齡范圍內一個人愿意并有能力為獲取報酬而工作,但尚未找到工作的情況,即認為是失業。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離職后失業證明怎么開,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離職后失業證明怎么開
失業證明是需要到戶籍所在地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申請辦理的,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出具的目前尚未就業的證明、本人免冠兩寸彩色照兩張及規定的其他資料咨詢辦理。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后,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自動離職有補償嗎
自動離職,用人單位沒有過錯的,勞動者主動離職的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員工離職應當是勞動合同已到期或者與用人單位協商或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試用期離職需要多少時間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試用期內,除用人單位具備法律明確規定的過錯性行為外,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因勞動者未履行提前三日通知義務給用人單位帶來的相關的經濟損失,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有明確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這個沒有說必須以書面的形式,不過建議你還是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比較好,到時候你自己保留一份就可以當做證據了。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應該支付你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