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試用期離職需提前多少天申請呢?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員工試用期離職需提前多少天,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員工試用期離職需提前多少天申請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離職。不過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不支付勞動報酬、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或者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新錄用勞動者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離職后怎么提取住房公積金
1、職工離職后,可憑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有些地區居民辦理的還有失業證、身份證辦理提取。
2、辭職的提取屬銷戶提取,就是提取您的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全額。
3、部分地區對辭職的提取有時間限制:有2年內不得提取,有2年為再就業才能提取等要求。之所以部分地區做此類要求是因為:住房公積金作為政策性互助的個人儲金,還具備互助性,有些地區存貸比高,資金運用率處在高位,盤子貸款負荷較大,人員流動性強,所以有這類的要求,限定您的資金必需停留在管理中心一定時間。
4、辭職事實屬實,未有再就業,手續齊全,是可以辦理的。手續也是很簡單的。
離職后住房公積金提取要提供的材料有:原單位的《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當地)市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提取/轉移申請書》、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卡》或《聯名卡》,以及戶口遷出設區市證明或戶口遷入地戶口遷入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遷出設區市后重新就業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等。
一般情況下,按規定,辭職當時,個人持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繳存卡、公證過的《解除勞動關系合同》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賬戶封存,待找到新的工作單位后,賬戶轉新單位續交。一年后沒有新的工作,可以憑社區待業證明和公證過的《解除勞動關系合同》辦理銷戶,提取全部余額。
離職手續該怎么辦理
離職手續應該包含2個方面:離職審批和離職交接。而不管是何種離職原因,員工一旦確定要離職,大部分不希望繼續在企業待太久,因此離職手續的設計要在保證企業利益的情況下,盡可能簡化。當然,法律也是規定了勞動者有工作交接的義務,而且對勞動者的交接義務也有一定的限制(第五十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