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魯衛東 來源:應用寫作雜志社 《應用寫作》2003年第10期
標語既有公文語體準確、簡潔的特點,又有政論語體嚴謹性、鼓動性的特點,既能在理智上啟發人們,又能在情感上打動人們,肩負著“社教”的使命,在影響社會輿論和文化傳播中,對人們的社會行為起著不可忽視的導向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會經濟制度的本質和社會的文明程度。它的意義十分重大。但是由于種種原因,當前,標語的制作無論在數量上還是在質量上都難如人意,那么,怎樣才能寫好標語,更好地發揮它的作用呢?筆者認為,在寫作時要注意避免出現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忌違法
標語,體現的是國家的政策、法規,不能自己信口胡編,特別應注意不能違犯國家政策、法規。如某地曾張貼出一則標語“嚴打需要人民,人民需要嚴打”,這則標語本身存在歧義,有違法之嫌,產生了不良影響,當地領導迅速批評了標語的制作者。
某鄉政府在公路邊的民房后墻壁上刷寫了這樣一條標語:“狠狠打擊越級上訪的犯罪分子!”既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相違背,又違反國家法律,還極大傷害了上訪群眾的感情,很容易激化矛盾,影響黨群干群關系。
二、忌誤導
標語口號具有導向作用。一方面,運用標語可以把人們的思想行為引導到黨的工作重點上來;另一方面,通過標語口號的宣傳鼓動作用,使人們關注精神文明,改掉惡習、陋習。某地一則標語寫著“光纖沒銅,偷也沒用!”出發點無疑是好的,但會不會誤導人去偷含銅的電線呢?因此,制作標語時還應注意不應使讀者產生與本意不符甚至相反的感覺或聯想。
再如某些醫院寫有這樣的標語“請不要給醫生送紅包”。從反面告訴人們有很多人在給醫生送紅包,有很多醫生在收取紅包,送還是不送,你自己看著辦吧。
三、忌謾罵
標語具有宣傳鼓動性,其目的就在于把黨和政府的政策規定傳達下去,把人民群眾的勞動熱情調動起來。其內容要科學合理,代表社會發展的方向和體現新的政策精神,語言要文明,不能用謾罵的語氣。“小孩毀樹死父母,學生毀樹罰家長。”在某縣一小學校門前的民房墻上,刷著這樣的大字標語。管護樹木本應該以宣傳、教育為主,在校門前刷寫這樣的“罵街”標語,是一種極不文明的行為。
標語要起到宣傳教化作用,就要力求優雅、客氣、尊重人,使人們因受到禮遇而倍受感動,從而自覺自愿改掉那些不良行為。用文明的方式來表現文明,這本身就是一種文明,非常耐人尋味。
四、忌恐嚇
北京明光里北路的一面墻上寫著“偷井蓋者抓住剁手”,井蓋被偷,行人摔傷,實在令人氣憤。但激情畢竟不能代替理性,以毒攻毒、威脅恐嚇的方法不僅遠離了法治,也影響市容,更難喚起偷竊者的良知。還有的標語寫道“誰燒山誰傾家蕩產”,帶有明顯威脅、恐嚇的粗暴語氣,實在有失文明。
標語著眼于公共利益的信息傳遞,是政府與公眾的“特殊對話”。因此,標語要體現出這種利益的統一,給人以自尊自愛、利人利己的平等友愛式的勸說和忠告,有事取商量態度,用委婉口氣征求對方意見。執法者的語言,體現著對人的尊重,也體現一種文明程度,這樣才能反映出地位的平等和利益的一致性,從而使人不僅樂于接受管理并從中受到教益。
五、忌命令
在我國,人們對于盛氣凌人的言詞或教訓人的口氣非常反感,更注重的是以禮待人。社會的存在需要各種規矩、規范,必要的規定不可缺少。但這些規定正是體現著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共同利益,不是一部分執法者的特權。
制作標語時將命令式的語氣換成善意的提醒語言,改“損壞玻璃罰款10元”為“當心壓壞玻璃受傷”;把指責的語言變成問候的語言,如改“不講衛生可恥”為“養成衛生習慣,祝您身體健康”,將生硬的語氣改為祈請的語氣,如改“禁止隨地吐痰”為“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請不要隨地吐痰”。
六、忌粗糙
標語屬于應用文的一種,語言要簡明,也要講究語言美。有的標語粗話連篇,有的標語缺少標點,有的亂加標點。如某地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標語:“養女不讀書,不如養頭豬!養兒不讀書,就像養頭驢!”語言粗俗,不堪入耳。
七、忌歧視
標語體現的是一種平等的人際關系,不能借機歧視人。如某地標語寫道“偷稅漏稅來世罰作尼姑。”明顯對尼姑有偏見、歧視的意味。
總之,中國作為一個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幾千年來形成了中華民族自己的心理特色:重協調,講禮儀,偏重感情,表達含蓄。因而,標語的制作就必須遵循這種心理特點,以期達到宣傳教化的目的。否則用粗暴、恐嚇、命令的語氣,不僅難以取得預期的效果,反倒容易使人反感、厭惡,甚至產生逆反心理。標語的質量如何,直接反映了國民素質的高低。在倡導文明的同時,以人為本,引導為主,切忌過于生硬。標語要用文明的語言傳導文明,從而為公眾所接受,產生認同感,使它發揮更大的社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