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離職有失業金嗎,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離職有失業金嗎
自己辭職后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如果不懂,建議聘請律師代理。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 第三十一條
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包括失業保險待遇支出、穩定崗位補貼支出、技能提升補貼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其中:
失業保險待遇支出包括失業保險金支出、基本醫療保險費支出、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支出、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支出、其他費用支出。失業保險金支出指按規定支付給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費支出指按規定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支出,包括按規定支付給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支出。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支出指按規定支付給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的喪葬補助費用及由其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支出。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支出指按規定支付給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補貼支出。其他費用支出包括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金和價格臨時補貼支出及國家規定的其他費用。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金支出指按規定一次性支付給合同期滿不再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農民合同制工人的生活補助費支出。價格臨時補貼支出指按規定給予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價格臨時補貼支出。
穩定崗位補貼支出指按規定對穩定崗位的用人單位給予的補貼。
技能提升補貼支出指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提升技能給予的補貼。
失業金的領取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2)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3)本人在職期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4)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或者工作關系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
(5)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并有求職要求。
相關法律規定: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金怎么領取
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1、用人單位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7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報區(縣)失業經辦機構備案,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同時審核享受資格。
2、失業人員自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60日內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凡要求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持《失業證》、退工登記表、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失業保險金申領表》,經審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業保險窗口領取發放銀行存折。
3、失業人員本人應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規定期限內未能辦理有關手續的,失業保險金不予發放。
失業人員有下列情況的,可以委托其家庭其他成員持相關證明代辦理有關手續:
(1)失業人員患病住院期間(憑醫院開具的住院證);
(2)失業人員患嚴重病癥行動不便(憑醫院診斷證明);
(3)失業人員患精神病院外冶療期間(憑醫院診斷證明);
(4)女性失業人員生育后三個月內(憑嬰兒出生證)。
(5)失業保險金每6個月為一個申領期,在申領期內失業人員應接受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積極參加職業培訓和職業指導,主動接受推薦就業。失業人員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推薦就業的,停止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2022離職有失業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