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離職失業金怎么領取,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離職失業金怎么領取
農村戶口的失業人士憑單位開具的解雇證明,到當地勞動局的社保窗口領取失業金領取表格,并到單位蓋好章,交回社保部門蓋章后,即可到指定的銀行一次性領取失業金。
城鎮戶口的失業人士要到戶口所在地的區街道勞動保障站辦理失業證,辦理后再到指定的地方,按月憑失業證領取失業金。如果該員工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內有新單位就業情況,則失業金就停止發放。
根據勞動保障部門的相關規定可以了解到,以下情況屬于不是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勞動合同終止,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因用人單位違法或者違反勞動合同而導致的職工辭職。
這里需要強調一點,如果主動辭職,并且用人單位沒有導致員工辭職的過錯的話,是不能領取失業保險的。具體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可以向當地的社保局咨詢,或者查看當地的失業保險條例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知識延伸——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情形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從上文的詳細介紹中,相信此時各位應對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有所了解了吧。領取失業保險金最基本的條件就是非因本人原因失業,同時購買失業保險要達到一年以上,然后再結合其他的一些條件,這樣才能順利的領取失業保險金。
離職注意事項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企業正式頒布的離職制度必須以法律條文為依托,在其范圍下結合企業自身特性,進行豐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