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學校都有一些資歷老,經驗豐富,能力超強的前輩輔導員,相比新手輔導員,他們處理起學生工作顯得游刃有余,得心應手,淡定從容,成效突出。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關于輔導員工作職責范文4篇,歡迎大家閱讀。
輔導員工作職責范文1
輔導員職業素質的理想結構在現實中存在么?現實中有輔導員能夠完全符合職業素質的理想結構么?如果現實中存在職業素質的理想結構,那么它能夠被完全、長期并大眾化的符合么?這是一系列見仁見智的問題。之所以存在這些不確定,并不完全是因為“理想”一詞本身的內涵及其給人的某種暗示。還因為理想結構本身的價值之所在。
一、關于輔導員職業素質的“理想結構”的假定
應當說明的是,所謂輔導員職業素質的理想結構,是一種基于學生工作發展的現實需求,發展趨勢以及輔導員的職業能力標準等要素進行推理的產物,目前并沒有得的過經驗主義的驗證,因而只能是一種假定。換而言之,目前也尚無人能夠滿足“理想結構”的要求?!袄硐虢Y構”產生的邏輯基礎和現實起點就在于現行的《輔導員職業能力標準》(以下簡稱《標準》)。
《標準》為所有的輔導員提供了一套完整的職業職級考評體系以及與之高度匹配的素質支撐體系,并初步的規劃出了輔導員職業生涯發展路徑的藍圖?!稑藴省分詫⒙殬I能力劃分為三個等級,是為了體現出輔導員職業發展的漸進性和階段性,幫助廣大輔導員根據自身的工作年限,更清晰地對照自己當前所處的職業發展階段和應具備的職業能力,從而明確自身職業發展的努力方向和目標,按照人才發展規律循序漸進地進步提升。源于輔導員職業素質現實基礎的《標準》,具有較強的現實性。這種現實性不僅體現在職務職級與工作年限,工作內容,能力水平,知識素養的逐一對應的細化要求方面,更體現在職務職級與工作年限,工作內容,能力水平,知識素養的專業化程度的對應關系方面。
例如,《標準》對初級與中級輔導員職業素質與業務能力的要求是具體而全面的,它對應了輔導員崗位職責九個方面的全部內容。換而言之,只有全部滿足了這九個方面的全部具體要求,才能夠達到相應的初級或中級(其間只有輔導員職業素質與業務能力水平的不同)。而《標準》對高級輔導員職業素質與業務能力的要求卻是單方面的。只要求其在滿足中級標準確定的要求之上,滿足九個方面崗位職責中某一個方面的水平較高的要求,即可達成。也就是說,所謂高級并不要求全部具備九個方面的高層次、高水平的素質要求(或可將其簡單理解為“高級=中級+1”)。之所以做出這樣的制度安排,并不是因為能夠同時滿足九個方面高層次、高水平職業素質要求的輔導員(“多領域專家”)不重要,也不僅是因為引導輔導員成為某一領域的專家,從而帶動整個輔導員隊伍實現專業化的考量,更重要的是基于現實基礎的經過經驗驗證的可期待性與可操作性等方面的考量。
換而言之,全面滿足高級輔導員九個方面職業素質要求的輔導員是理想化的,但是,在實踐中是難以操作的,或者暫時無法實現的,因而暫時只能基于當前的現實基礎“退而求其一”。也就是說,全面滿足高級輔導員九個方面職業素質要求的輔導員暫時只能是“理想中的存在”,可遇而不可求。而其所對應的全面的高層次高水平的職業素質要求,或可稱之為“理想結構”。滿足“理想結構”的輔導員現實中存在么?目前,尚未經經驗驗證,所以假定不存在。未來會存在么?隨著輔導員職業化、專業化、專家化的持續推進,以及對輔導員職業素質要求的不斷提高,學生工作中的多領域專家的出現是必然的。不過,屆時,所謂“理想結構”的內涵也將發生新的變化。
二、輔導員職業素質的“理想結構”與“目標結構”
現行《標準》中所提出的輔導員職業素質結構,在實用性、操作性方面,或者說在基于現實基礎與未來需求綜合考量而設定的預期目標的可期待性方面,體現出了較強的現實性與應然性。換而言之,《標準》中所提出的各項具體要求是應該實現的,并且是可以實現的。《標準》中所提出的各項具體要求是建立在輔導員素質結構的現實基礎之上所提出的面向未來的要求。也正因如此,我們或可將《標準》中所確立的素質結構,命名為“目標結構”,同時將輔導員素質結構的現實基礎,命名為“現實結構”。盡管二者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關聯,但是我們并不能將現行的《標準》所確定的“目標結構”直接等同于輔導員職業素質的“理想結構”。顯然,在現行的《標準》中所確定的素質結構與理想化的素質結構之間,基于現實因素的考慮,存在明顯的妥協與折中。當然,正是這種必要的妥協與折中保障了“目標結構”的可實現性與可操作性。并且,可以確定的是“理想結構”與“完美結構”的距離更近,而“目標結構”則與“現實結構”距離更近,同時二者之間因妥協與折中而存在的差別與差距,也將是長期存在的。應當注意的是,雖然并非每一名輔導員都需要達到“理想結構”,也并非每一名輔導員都能夠達到“理想結構”。但是,并不能夠抹殺“理想結構”的重要指引作用。所謂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然心向往之?!袄硐虢Y構”應當成為每一名輔導員職業生涯中不斷攀爬,但未必要登頂的高峰。
三、輔導員職業素質的“理想結構”與“完美結構”
“完美結構”與“理想結構”的差別在于有無可期待性和可操作性。“完美”即意味著“沒有瑕疵”,在現實中沒有瑕疵的職業素質結構,是永遠不可能存在的。所以其始終只能是一種邏輯學意義上的想象中的存在。而“理想結構”雖然并非是“沒有瑕疵”的,但是,可以不斷的去努力實現。當然,無論客觀上能否實現,但,理想本身是可以修正和可以實現的。而且如果沒有“理想結構”,那么“目標結構”也就無從談起。同時,“理想結構”也并非是一成不變的,在修正與變化中,雖然永遠無法達到,但其可以而且必然會不斷的趨近于那個想象中的“完美結構”。因此,可以說是“完美結構”指引了“理想結構”的產生、發展與修正。如果沒有“完美結構”,那么“理想結構”也將無從談起。應當注意的是,盡管永遠不可能有輔導員達到其職業素質的“完美結構”,但是,腳踏實地的同時并不妨礙仰望星空。而“完美結構”就是每一名輔導員職業生涯中,可以不時眺望而充滿遐想的星空。
四、 輔導員職業素質的“理想結構”與“現實結構”
“目標結構”是同時基于“現實結構”的限定與“理想結構”的指引而產生的?!澳繕私Y構”的形成、確立與發展,不僅經過了理性的推理,并且經過了經驗的驗證(滿足“目標結構”的輔導員是廣泛存在的),所以,在現實性或者可期待性和可操作性方面是最強的。換而言之,“目標結構”是一種基于經驗的理性結構,經過驗證的科學結構,適合推廣的普遍結構。“目標結構”高于但不并不脫離“現實結構”,為“現實結構”指明了修正的方向與角度,標注了前進的距離與步驟。而“理想結構”與“現實結構”之間雖然沒有直接的聯系,但是,經過“目標結構”在二者之間的“起、承、轉、合”,使其具有一定程度的間接聯系。“目標結構”是從“現實結構”達到“理想結構”的必經步驟。并且,“目標結構”可以看作是“理想結構”在經過現實考量后,“刪繁就簡”的結果。同時,“現實結構”可以看作是構筑“理想結構”的最為原初的基石。而這樣的基石,每一名輔導員都會具備。
五、輔導員職業素質的理想結構的特點
在愛國守法、敬業愛生、育人為本、終身學習、為人師表的職業守則之下,輔導員職業素質的理想結構同時受到現實基礎的支撐與完美結構的指引,其在不斷發展的同時也會具備自身的特點。
1.總體目標與具體目標的統一
在輔導員職業素質趨向于理想結構不斷拓展和深化的同時,其結構的總體目標不會發展偏移和變化。換而言之,輔導員職業素質的理想結構將永遠服從服務于“培養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這個總體目標。在理想結構之下,總體目標的完整性、效率性與崇高性得到了良好的實現。而所謂輔導員職業素質的理想結構其“理想性”的來源,正是在于能夠更好的實現“培養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這個理想目標。在實現這個目標的過程中,理想結構的效率更加理想化,效益更加理想化。也就是說,“培養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這個總體目標的實現的程度與效率,是衡量輔導員職業素質的理想結構,“是否理想”的唯一指標。而構成總體目標的各項具體目標,也必然以總體目標為指引,以“培養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為評價標準。在建構理想結構的過程中,總體目標與具體目標互為支撐,統一于“培養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更加理想化實現的需要。
2.育人效益與社會效益的統一
理想結構的構建使輔導員的職業素養的內涵得到豐富的同時,也將會使其崗位職責與工作范疇得到大幅度的拓展。這一變化在輔導員崗位職責總體目標不變的情況下,將使其曾經明晰的工作邊界再次走向模糊。而隨著輔導員職業素質與社會地位的提升以及職業使命的拓展,其職業自信心和職業歸屬感將得到顯著的增強。其內在邏輯在于育人效益與社會效益之間的統一性。輔導員職業素質的理想結構在保障與提升其職責專屬的育人效益的同時,也將間接收獲巨大的社會效益。而輔導員的職業素質在實現理想化拓展的同時,其本身所帶來的社會效益也是不容忽視的。
3.素質突出性與素質均衡性的統一
基于質變量變規律的特征,在輔導員的目標結構所存在的與“一專多能型”人才需求相匹配的素質結構特征,也將會在理想結構中逐步呈現出來。所謂理想結構的均衡性特征只是一種素質整體及其各部分保持大體等量齊觀的暫時穩定。這種穩定會隨著某一方面素質的凸顯而被打破,直至其他各方面素質的相繼提升,直至新的素質均衡穩定的實現,如此循環并提升。從較長的時間段限內來看,素質均衡的輔導員并不是長期存在的,而某一方面素質較為突出的輔導員卻是極為普遍的并長期存在的。換而言之,所有的輔導員都處在“素質均衡——素質突出——打破均衡——相繼提升——重構均衡”的過程中。值得一提的是,每一次的素質均衡重構的過程,都是一次輔導員整體職業素質實現提升的過程。無論從現實結構向目標結構的提升,還是從目標結構向理想結構的提升都將遵循這個循環提升的規律。
4.職責確定性與邊界不確定性的統一
無論輔導員的職業素質如何拓展與提升,其基本工作職責都不會發生顛覆性的變化。因為其基本工作職責源自于實現“培養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這個目標的需要。而這個目標,如前所述,是輔導員職業崗位存在的基本邏輯前提。也即,沒有這個目標,就不會有輔導員這個職業崗位。同時,這個目標不發生顛覆性的變化,那么輔導員的基本工作職責就不會發生顛覆性的變化。因此,其工作職責會呈現出明顯的長時期的確定性,如果工作職責不確定,那么作為支撐起工作職責的職業素質,其理想化的提升也就無從談起。與此同時,隨著輔導員的職業素質的不斷理想化的拓展與提升,其工作邊界與業務范疇將長期處于拓展嘗試中,將與其他職業或崗位的工作邊界與業務范疇進行不斷的交叉、重合與磨合、整合,直至出現更加科學,更加合理的劃分。屆時,輔導員的工作邊界與業務范疇已將再次趨于理想,并將被重新定義。
輔導員職業素質的理想結構,為輔導員的職業生涯規劃提供了指導性的藍圖,為輔導員職業素質的提升與拓展提供了科學的目標指引與驅動,為輔導員職業能力的評價提供了長期而穩定的校正基準,為輔導員未來的職業定位開辟了理想的空間?;诂F實,引導目標,趨向完美并始終面向未來,這正是輔導員職業素質理想結構本身的價值之所在。因此,可以說是理想結構牽引了輔導員職業的可持續發展。
輔導員工作職責范文2
一、無為而治:抓住事物關鍵點
很多新輔導員剛進入學生工作有一種感覺:忙忙忙,累累累,要處理大量的日常事務,感覺做了許多事情,還是不知道做什么??陕殬I化輔導員不一樣,他們會牢牢把握學生工作的特點,抓住安全穩定的主線,適應學生的特點和規律,讓學生學會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舉個例子:我以前遇到的一個老師在年級大群和班干部群說的并不是特別多,但重要的事情會一直很抓在手里,每學期的安全穩定工作抓的特別緊,給學生說話通知事情言簡意賅,重視落實和執行;他也很擅長培養得力的學生骨干,協助處理年級和班上的事情,與同學們關系特別好,很受學生喜愛;還有他有個習慣就是經常留意同學們思想動態,同學的QQ說說、微信動態他都習慣性的去看去了解,碰到學生心情不好也會很有技巧的去關注和寬慰等等。
二、形散神聚:樹立學生工作理念
職業型輔導員帶學生都有自己的工作特色和理念,他們往往會很清晰清楚的闡釋和表達自己對學生的要求,對教育和工作的思考和想法,所以你會看到他們有很突出的標簽和特色。舉個例子我認識的一個輔導員管理學生思路方式就很清晰:依托干部骨干,創建黨員示范崗,幫扶重點困難學生,樹立年級正的風氣和導向,鼓勵學生全方位多樣化發展等等,輔導員九大工作職責,學生日常事務方方面面,各處的著力點和立腳點都是不一樣的,穿針引線,如果有一條對學生教育的主線,大學四年讓學生朝著這個目標和方向靠近,按照我們的想法和目標去實行,這樣2、300人的群體也很容易引導,而不至于變得很松散,而且每個階段到每個點知道應該去做什么事情,掌握學生工作的規律和特點。
三、關心學生,堅持以生為本
很多學生都會親切的稱呼職業型輔導員某哥某姐,甚至還有的是某媽,這也說明職業型輔導員最大的一個不同是很懂和理解學生,真正關心學生:學生犯錯了做錯了,他們不會當面也不會公開去批評,駁了學生的面子,他們會選擇給學生面子,包容學生的一些小過失,但也委婉的指出;因為經驗和生活閱歷的增長他們和學生有很多經驗型和興趣點的交集;他們擁有談心談話聊天的藝術,和學生交流的程度更深,也能給學生更多的啟迪;他們會主動積極的了解學生所思所想,根據學生的不同類型分類予以指導,讓學生感覺很舒服;他們也很少形式化或者花里胡哨的去做一些活動,而總是希望求的每一次活動能有實效,解決學生的問題和困難;他們待學生以寬,尊重學生的心理和想法,鼓勵學生多元化和全面發展……舉個例子,我認識的一位優秀輔導員能多替學生考慮。比如選擇合適的開會時間,比如多去宿舍看看學生,比如通知消息和信息考慮學生實際情況等等;能平等姿態對待學生。比如開會安排事情前和學生多商量一下,比如在年級大群和各種場合與學生平等交流互動,比如能多聽學生說話看看她們想什么需要什么;能生活化和接地氣的與學生交流,比如交流一下生活娛樂心得,去宿舍與學生打成一片,多和學生聊些生活話題;能在學生困難時候幫助他們,比如學生生病住院了,比如學生家庭遭遇變故,比如情感碰到麻煩了等等。
學生工作是一個常做常新,可以不斷專業化和職業化的一項,每個老師都可以成為其中的專家,習總書記也高度關注和重視我們這支隊伍,希望我們大家能朝著專業化、職業化發展,立德樹人,培養更多優秀的人才。
輔導員工作職責范文3
圍繞輔導員工作職責,教育部令第43號的頒布承繼了《高等學校輔導員職業能力標準(暫行)》的政策精神,作出更高層階的規定,相對于教育部令第24號做出眾多創新,有助于理清輔導員工作的職責范圍,改變“輔導員工作是個筐,什么都往里面裝”的窘境。
教育部令第43號為理清輔導員工作職責邊界提供政策依據。2014年《高等學校輔導員職業能力標準(暫行)》頒布,將輔導員的工作職責作出9個方面的規定,相對于原教育部令第24號的內容,《高等學校輔導員職業能力標準(暫行)》的規定更加地科學與規范。在橫向層面,九個領域界定了輔導員的職業范圍有助于解決輔導員職責泛化、職業屬性淡化的問題;在縱向上,三個層次的劃分為輔導員職業能力提升提供遵循,有助于推動輔導員職業能力發展和輔導員職業化建設。教育部令第43號體現《高等學校輔導員職業能力標準(暫行)》精神,對原教育部24號令作出修訂與完善,為理清輔導員的職責邊界提供了政策依據。
教育部令第43號為推動政策落實提供更高位階的制度依據?!陡叩葘W校輔導員職業能力標準(暫行)》的頒布以教育部文件“教思政[2014]2號”的形式頒布,屬于部門文件,約束性相對較弱,法律地位相對較低?!镀胀ǜ叩葘W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以“教育部令第43號”的形式頒布,屬于部門規章,在輔導員工作職責的界定方面,與《高等學校輔導員職業能力標準(暫行)》一脈相承,但法律位階更高,約束性更強,為相關規定的落實提供了更為有力的制度依據。
教育部令第43號對輔導員工作職責界定作出制度創新。圍繞輔導員工作的九個領域,教育部令第43號在《高等學校輔導員職業能力標準(暫行)》規定的基礎上作出制度創新。以網絡思想政治教育為例,職業能力標準將輔導員在網絡思想政治教育領域的工作職責確定為“建立網絡思想政治教育陣地、拓展工作途徑創新工作方式、把握網絡輿情”等三個方面。而教育部令第43號則提出要“加強學生網絡素養教育”,指出網絡思想政治教育要將“思想政治工作傳統優勢與信息技術高度融合”、明確網絡思想政治教育的內容是“思想引領、學習指導、生活輔導和心理咨詢”。
輔導員工作職責范文4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推動學校輔導員隊伍專業化、職業化發展,提升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質量,特制定本方案。輔導員是履行學校學生工作職責的專業人員,要經過系統的培養與培訓,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掌握系統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本方案是學校輔導員專業素質的基本要求,是學校輔導員開展學生工作的基本規范,是引領學校輔導員專業化職業化發展的基本準則,是學校輔導員培養、準入、培訓、考核等工作的基本依據。
制定和實施本方案,一是為了建立輔導員職業相對獨立的知識和理論體系,確立輔導員職業概念,提升輔導員職業地位和職業公信力,逐步增強廣大師生對輔導員工作的職業認同;二是為了進一步強化輔導員隊伍建設的政策導向,為推進輔導員隊伍建設提供基本依據,進一步制定完善輔導員隊伍準入、考核、培養、發展、退出機制;三是為了進一步充實豐富輔導員工作的專業內涵,引導輔導員系統學習職業相關理論知識、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等,為輔導員主動提升專業素養和職業能力指出路徑和方向;四是為了進一步規范輔導員的工作范疇,逐步明晰輔導員的崗位職責和工作邊界,增強輔導員的職業自信心和職業歸屬感。
針對目前學生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并結合青少年學生主體的需求日益多元化,為加強對學生工作各項任務的全面有效落實,正確引導學生發展,特設立輔導員制度。輔導員的工作內容為公寓管理、協助班主任對分管班級進行輔導管理及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輔導員要從服務學生的成才與成長,以穩定的角度來做好各項工作。工作必須體現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
學工處是輔導員的主管部門,負責輔導員的選拔、聘用、管理、監督、檢查等工作。輔導員實行動態管理,一般聘期為兩年。
一、輔導員參選資格
輔導員隊伍建設是學生管理隊伍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應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的原則,為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和培養造就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保障。輔導員的培養目標是:把輔導員培養成為思想政治進步、行為作風嚴謹、組織紀律嚴明、綜合素質過硬、文明禮貌誠信、專業技能扎實的優秀中職生。要成為新時期下中職生的榜樣和楷模,時時刻刻起到榜樣示范和價值引領的作用。參選要求如下:
1、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擁有良好的法制意識和文明行為習慣,依法辦事,待人友善。
2、具有正確的學生觀和職業理想,熱愛勞動,崇尚實踐,奉獻學校。擁有自尊、自信自強、樂群的心理品質及良好的心理素質。
3、具有較強的安全意識、環保意識、節儉意識、廉潔意識,珍愛生命,尊重自然。
4.輔導員從學生教官中擇優產生,并且獨立完成至少一次的學生軍訓教官工作。
5. 輔導員候選人員須具備以下素質:政治方向堅定,品行良好;熱愛學生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和奉獻精神;服從學校安排的工作。
二、輔導員職責
(一)主要職責
輔導員要在學校學工處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學校的工作部署,配合班主任認真做好學生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發展。其主要職責如下:
1、配合班主任組織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樹立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
2、配合班主任組織開展思想道德教育,培養學生自尊、自愛、自律、自強的優良品格,提高學生的思想認識和精神境界,幫助學生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
3、配合班主任組織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及時進行有針對性地引導和疏導,增強學生克服困難、經受考驗、承受挫折的能力,培養學生健康心理。
4、配合班主任組織開展學生思想狀況調查與研究,了解和掌握學生思想動態,針對學生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進行教育和引導,化解矛盾沖突,有效應對突發事件,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
5、配合班主任建立學生個人檔案,全面了解學生狀況,對學生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并反饋班主任,不能解決的及時向班主任和學工處反映。負責學生日常管理,深入學生班級、宿舍,組織、指導學生開展文明宿舍創建活動;引導學生發揮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積極作用。
6、配合班主任組織開展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和就業觀。
7、配合班主任認真做好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和學生獎助學金評定工作。發現和關心班級中的弱勢群體,及時反饋給班主任給予疏導并建立特殊學生檔案。
8、配合班主任引導和組織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全面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積極配合班主任組織、指導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
(二)輔導員的日常工作
1、 早操
2、 檢查班級宿舍內務
3、 課前整隊進班
4、 晚自習
5、 晚上查寢
(三)輔導員的權利與義務
1、輔導員必須深入了解學校的各種制度并參加學校組織的班主任培訓,能夠協助班主任選拔、任命班委、宿舍長,同時輔導員擁有向班主任提出建議罷免班委成員、宿舍長的權利。
2、在充分了解班級同學情況的條件下,輔導員有向班主任就班級綜合測評、評優、評獎等工作提出建議的權利。輔導員要經常與班主任之間就班級工作和班級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交流溝通,與班主任攜手解決問題。
3、輔導員之間應經常溝通交流,互相學習汲取先進經驗。
4、輔導員要有能及時對班級違紀同學提出批評教育的能力。
5、輔導員有參加學校有關班主任工作會議的權利,并對有關班主任工作的決議有知情權和提出自己意見的權利。
6、輔導員有參加學校組織的班主任培訓的權利。
7、應加強自身的文化和道德修養,做到教學成績優異、思想品德高尚。
8、應時刻注意自身形象,以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面對待每位同學。
9、輔導員在任期結束時完成一份個人工作總結報告。
三、工作制度
輔導員應堅持以下工作制度:
1、班會制:采取班會形式,配合班主任開展政治理論學習和形勢與政策教育,總結安排工作。
2、日志制:建立健全學生信息資料,完善學生信息平臺及時與學生溝通聯系,發現和解決學生、班級各個方面的問題,并如實、完整記入工作日志。
3、聯系制:與班主任、學工處保持密切聯系,及時通報學生情況,并經常聽取各方意見,取得各方支持配合,積極發揮社會、學校和家庭對學生的教育作用。
4、聽課制:輔導員要有計劃地對所帶班級隨堂聽課,聽取任課教師及學生的意見,及時反饋給班主任,配合班主任共同做好學生的教育和培養工作。
5、例會制:參加由學工處召集的輔導員工作例會,匯報工作,交流經驗,研究和解決存在的問題,接受上級布置的工作。
6、檔案制:配合班主任完整建立所帶學生的基本情況檔案,包括學習成績、家庭情況、困難情況、心理變化、學籍異動、獎懲情況、住宿情況等。
7、責任制:輔導員對其所管的學生負責,當遇到重大和緊急事件時,輔導員要及時向班主任及學工處匯報情況。
8、值班制:值班期間要督查學生早晚自習、早操、就寢等情況,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指導、參與學生的課余活動,配合班主任提高學生活動的水平、層次和效果;檢查并掌握學生上網情況并反饋給班主任,配合班主任引導學生正確使用網絡,發揮網絡輔導學習的功能;有計劃地組織開展對學生的團體輔導和個別談心,切實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輔導員的考核
為加強我校輔導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輔導員的工作主動性、創造性;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增強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為了更規范、更科學地衡量輔導員的工作,依據輔導員工作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量化考核辦法:
(一)考核原則
1、考核堅持“客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注重工作實績與工作過程并重的原則;堅持全面考核,綜合評定的原則;堅持定期與不定期抽查的原則;堅持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獎優罰劣的原則。
(二)考核內容
崗位意識、工作態度、敬業精神、制度意識、紀律意識、責任意識、工作能力等。
(三)考核形式
每月為一個考核周期,由學工處參照《班級量化考核》的內容對輔導員進行業務考核,參照《公寓管理員崗位職責》考核公寓管理工作。每學期評選優秀輔導員若干。
(四)考核結果
將考核分為三級:90分以上為優秀, 70-89分為合格, 70分以下為不合格。
(五)動態管理
輔導員采取動態管理,依照工作業績優勝劣汰。聘請一般為二年。因個人原因不能履行工作的,需在離職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報學工處。任期完成,將各項考核結果記入個人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