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愚兄為秀才時,檢家中舊書簏,得前代家奴契券,即于燈下焚去。
(2)鄭板橋是“放一著,退一步”,如他的燒契券即是;曾國藩卻是“一味渾含,永不發露”,假裝糊涂。
(3)契券材料改為紙張后,絕大多數都是不識字的普通百姓一般采用“畫指”來簽署文件。
(4)在他的墓中出土的官文書主要包括衣物疏、契券和帳歷等,這些文書為我們呈現了闞氏高昌時期的社會制度和當時人們的物質生活狀況。
(5)由于財權、人事權等完全為英方所控制,嚴復“名為總辦,其實一無所辦”,其職責不過是辦理文案及公司契券、刊布翻譯諸事,并無實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