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親包儀,曾任朝散大夫,死后追贈刑部侍郎。包公為人正直,少年時便以孝順而聞名。在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時,包公中了進士,當時28歲。包公先任大理寺評事,后來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縣,但是他的父母因為年老多病,不愿隨他到他鄉去。在封建社會,如果父母只有一個兒子在身邊,那么這個兒子不能只顧自己去外地做官,扔下父母不管,這是違背封建法律規定的。一般情況下,父母為了兒子的前程,都會跟著兒子去外地的,而父母不愿意隨兒子去做官的地方養老,這種情況在封建時代是很少見的,因為這意味著兒子要遵守封建禮教——辭去官職照料父母。由于父母不愿跟隨包公去外地,包公便辭去了官職,回家照顧父母。他的孝心得到了官吏們的稱頌。
幾年后,他的父母相繼離世,包公才重新踏入仕途。
包公能主動辭去官職,照顧父母,說明他不是那種貪戀官場的人,更體現出他是個孝順的人,對父母的養育之恩懂得回報,這一點,值得大家學習。
【拓展延伸】
孝順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一個人能夠孝敬自己的父母長輩,就表明他有一顆善良仁慈的心,有了這份仁心,就可以幫助許許多多的人。我們應該做一個孝順的人,這不僅僅是個人的道德品質,更是對社會責任的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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