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給離職證明怎么辦?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后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單位不給離職證明怎么辦,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單位不給離職證明怎么辦
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后社保要如何處理
辭職后的社保是可以辦理轉移、轉出和退保的。如果辭職后馬上找到新的單位工作的話,可以辦理轉移手續,由新單位續保,這樣的話,續保費用也是由新單位承擔。關于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具體如下:
1、聯系前用人單位的人事,要求對參保人做出社保減員申報操作;
2、準備資料,本人或代辦人攜帶相關資料去轉出地的社保中心辦理轉出業務;
3、接收地辦理轉入手續,社保辦機構對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后根據不通過業務需要,生成聯系函,以后環節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系直至辦結。
與社保轉移有關的規定
《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第五十二條 職工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失業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依法處理。
由于單位只有給本單位的職員繳納社保的義務,故此對于那些離職的職員來說,為了讓自己可以享受到相關社保單位,需要在離職后盡快找新工作,然后在新單位給自己繳納社保后,就可以辦理社保轉移手續了。
離職申請書
尊敬的領導:
自從20__年x月x日入職到____公司工作以來,已有x年有余,現由于個人原因我要離開本單位。
在這x年的工作中,非常感謝領導對我的信任與栽培;同時也非常感謝同事對我的幫助與支持;讓我在工作中學習到了不少知識,積累了不少經驗;x年之中,公司從屈屈幾人現已發展到有幾十人的強大團隊,雖本人天生愚鈍,但在工作期間,我也竭盡所能,去認真負責的完成了公司交與本人的每項工作,在這里我不敢言功,但也無過,做到了無愧于公司,無愧于職業道德;但是由于個人及家人的原因,我不得不離開公司,不得不離開真誠與友善的同事們。
再次感謝公司對我的信任與栽培,感謝同事對我的幫助與支持,同時也衷心希望公司今后發展的更好,更輝煌!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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