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稅畝”的內容,不是如過去論者所認為的公田私田一律取稅,而是局限于私田中的休耕田與非休耕田一律取稅。
2.魯國實行的“初稅畝”,漢代叫“租賦”,唐朝稱“租庸調”,國民政府時期叫“田賦”;其間,歷朝對稅制多次進行改革。
3.延續2600多年的“皇糧國稅”,走過初稅畝、租庸調制、兩稅法、一條鞭法、攤丁入畝諸時代,在2006年終結。
4.前594年,魯國首創“初稅畝”制度,取締了井田,將私田納入征稅體系,自耕農的合法性終于得到認同。
5.于是東周遷洛,諸侯不軌,魯宣初稅畝,鄭產為丘賦,先王之制,靡有孑遺。
6.春秋時期,魯國的初稅畝制改革就是一個操作主義的成功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