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的職責是及時與總帳、銀行對帳單對帳,月末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做到帳帳相符。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關于出納職責范文5篇,歡迎大家閱讀.
出納崗位職責1
1、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有關會計業務的法律法規,負責預算內外一切帳目及固定資產總帳的帳務處理,行使會計職責職權,嚴格從事會計業務、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活動,當好領導的參謀。
2、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帳目、審核單據、填制憑證,按時結帳對帳,編制會計報表,做到帳目健全,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帳證帳務相符,報表要做到內容完整,數字清楚正確,報送及時。
3、管理和監督所需的各項資金,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從事一切業務活動,保證收入合乎標準,支出合乎手續。
4、建立和管理財務檔案,依照國家“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會計檔案,做到資料齊全、保密。
5、加快實施微機化管理帳目的步伐,建立和健全微機化管理制度。
6、堅持坐班制,有事向主管負責人請假。
出納崗位職責2
一、辦理銀行存款和現金領取。
二、負責支票、匯票、發票、收據管理。
三、做銀行帳和現金帳,并負責保管。
四、負責報銷差旅費的工作。
1、員工出差分借支和不可借支,若需要借支就必須填寫借支單,然后交總經理審批簽名,交由財務審核,確認無誤后,由出納發款。
2、員工出差回來后,據實填寫支付證明單,并在單后面貼上收據或發票,先交由證明人簽名,然后給總經理簽名,進行實報實銷,再經會計審核后,由出納給予報銷。
五、員工工資的發放。
出納崗位職責3
1、遵循會計法,財經制度,嚴格執行現金、銀行及結算管理制度,辦理相關結算業務。
2、按現金收付記帳,憑合法票據手續辦理現金款項收付,數額當面點清,防止差錯。及時登 記現金日記帳,認真掌握庫存限額,做到日清月結,及時盤庫,保證賬實相符。
3、根據銀行收付記帳憑證辦理銀行支付,認真符核票據的合法合理,手續完備,簽發結算支 票或電匯。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保證帳證相符,帳款相符。
4、按公司財務規定制度辦理日常現支出、費用報銷等事宜;
5、依照人事制度、文件、考勤編制工資表,并按時發放工資。
6、按照會計核算要求編制入賬工資分表及其他表項編制。
7、按月給職工打印、分發工資條。
8、辦理各項酒店會議的充值結算。
9、每周編制資金余額表,并向領導報送。
10、各銀行的年檢資料的送審工作。
11、辦理銀行開戶及信息變更、注銷手續。
12、保證有價證券、現金、支票等票據的安全性。
13、審核粘貼原始票據,及時向會計傳遞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
14、按期取得銀行對賬單、利息單及其他單據,便于會計及時核算入賬。
15、核對用戶信息,與會計核對數據開具相關用戶發票。
16、接受主管會計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現金盤點,進行現金日記賬與會計總賬核對相符。
17、接受主管會計的定期銀行對賬單盤點,進行銀行存款日記賬與會計總賬核對相符。
18、按期(月、季、半年、年)根據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帳編制現金流量表,并報送領 導。
19、整理、裝訂憑證,賬冊和有關資料,及時歸檔,防止丟失或損壞。
20、根據領導要求整理公司相關基礎資料以備投資、融資業務的需要。
21、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與會計人員密切合作,做到相互支持,配合默契。 做好公司財務收支的工作,不準隨便泄露財經信息。
22、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出納崗位職責4
1、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認真掌握庫存限額,按現金收付記帳,憑征辦理收付,收付數額當面點清,防止差錯。
2、記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保證帳證相符,帳款相符,存取與銀行帳目相符。每月盤庫—次。
3、根據銀行收付記帳憑證辦理銀行支付,收入的支票現金和票證及時存入銀行,簽發的支票或票證必須有存款保證,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絕期支票。
4、不得私下借支現金,需要暫付款必須有行政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暫付,暫付之后必須按具體規定日期內結清,不得拖欠公-款。
5、學校實行財務一支筆審批制度,凡是經費開支,必須經校長審批同意后可開支出。
6、做好學校財務支出的工作,不準隨便泄露財經信息。
7、加強存款和現金管理,及時核對銀行存款,做到帳款相符,對庫存現金,要逐步盤點,庫存現金不得超過人民銀行核定的限額。
8、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與會計人員密切合作,做到相互支持,配合默契。 學校會計工作職責
出納崗位職責5
一、 根據審核簽章的記帳憑證辦理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結算業務。
二、 及時登記現金、銀行日記帳,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三、 嚴格支票使用管理,辦理對外結算業務,不簽發空頭支票和空白支票,不外借帳戶,不坐收現金。
四、 及時與總帳、銀行對帳單對帳,月末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做到帳帳相符。
五、 負責與內部各單位往來款項的劃轉、核算。做到每筆往來款項數據準確,依據充分。
六、 負責與財務處的業務聯系,及時接受其業務指導。
七、 定期向主管負責人匯報本單位的貨幣資金結存情況。
八、 按規定辦理其他所轄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