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文結合交通法規中有關“撞了白撞”條款產生的爭論,試圖揭示法律經濟學在中國發展的誤區,并提出經濟學分析和中國法學研究相融合的可行之道。
2、你被捕了。罪名是白撞……入我的夢中。
3、我女兒只能是“撞了白撞”嗎?答: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有權拒絕賠償,你女兒應當自行承擔后果。
4、象征性賠償300元曾是“撞人白撞”鐵律,撞人事故中多善后卻少賠償。
5、交通事故中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誰該負責的爭論,在新交法頒布之前就已非常激烈,當時爭論的焦點是所謂“撞了白撞”。
6、而郭某兒子卻為了貪近路爬越護欄,這種情況屬于郭某兒子自身的過錯,只能承擔“撞了白撞”的后果。
7、村民擅闖高速哄搶散落的貨物,作為個案固然有其該被批評之處,但這并不是表示同類的事故就屬“撞死白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