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設置最低工資的原因之一是我國貧富差距較大,隨著社會的發展,有錢人越來越有錢,而窮人可能連基本的生活都不能保障,貧富差距大促使了國家設置最低工資。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2022安徽最低工資標準,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2022安徽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安徽省2022年最低工資標準已經發布,所以現在適用的是2022年發布的《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2022年2月25日起,安徽省將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四個檔次分別調整至:1650元、1500元、1430元、13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同步調整,分別為:20元、18元、17元、16元。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合肥市區和銅陵市區為一檔,月最低工資標準達165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達20元。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條件下,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基本工資與全額工資的區別
勞動者的全額工資與基本工資的概念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常會遇到的兩個概念。
弄清這兩個概念對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很重要。因為計發勞動者的待遇,時常會用到這兩個概念。例如:在解除勞動合同計發經濟補償金時,需要用勞動者全額工資的概念,而終止勞動合同計發生活補助費和女職工“三期”內計發工資時,需要用勞動者基本工資的概念。如果不準確地理解這些概念,容易因此而發生勞動爭議,對勞動關系雙方都不利。
根據國家統計局1990年1月1日頒發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1990年1月1日局令第1號)和《〈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勞動部頒發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和《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勞部發[1995]226 號)的有關規定,勞動者的全額工資是指其每月所收入的基本工資(又稱標準工資)與輔助工資(又稱非標準工資)之總和,即實得工資。勞動者基本工資是根據勞動合同約定或國家及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工資標準計算的工資。例如工資總額組成中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就是基本工資。
再具體些說,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均屬基本工資。勞動者的輔助工資是指基本工資以外的各種工資。例如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附加工資、保留工資等等。需要說明的一點是,工資總額一般是用人單位在從事統計、繳費等勞動工資工作中常用的一個概念。與勞動者的全額工資(或稱實得工資)、基本工資等概念有聯系,但不是一回事。在理解勞動者全額工資等概念時,常常也會聯系到工資總額的概念。
企業員工工資構成及支付標準
勞動就要得到一定的報酬,這是一個最基本的道理。在現代的勞務關系當中,提供勞動的一方從接受勞動一方所得到的報酬,就叫做工資。這也是勞動者在勞動的時候最關心的問題,工資的多少以及工資的支付標準。
我們所說的工資其實是一個狹義的概念,是指每個月的薪酬,但其實工資是一個廣義的概念,它不僅僅包括我們工作所獲得的薪酬,還包括一些其他的補貼福利等等。國家已經明確規定了關于工資的構成,那么工資到底是由哪些部分構成,以及工資發放是依照什么樣的標準。下面律圖小編就來簡單介紹一下這個問題。
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工資的構成是有六部分組成的,不僅僅包括自己勞動所獲得的報酬還包括獎金,加班補貼,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等。如果要分開來講的話,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就是自己勞動所獲得的工資,包括計時和計件。顧名思義,計時就是按照勞動時間發放工資,計件就是按照自己所制造出來的商品件數來發放工資。第二部分可以分為獎金和補貼之類,這是屬于超過勞動所應該得到報酬的部分,如果員工表現優異,或者是對企業有突出貢獻的話,可以適當的給于獎金以及其他的補貼。第三部分是屬于相應的補償,如果屬于加班或者是有其他的犧牲自己利益的行為,企業應該給予相應的補償。
我們的工資一般就可以分為以上三個部分,那么工資的構成之后,我們要來聊一聊關于工資的支付標準。企業是按照什么樣的標準支付工資的?如何支付的呢?
在企業對于員工的支付標準當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標準,就是公司應當派專門人員書面記錄員工工資的發放以及具體的數額。這個記錄要有專門的人員做出,并且存檔檔案的存留期限為兩年,以備不時之需。再給員工發放之后要有具體的收據或者是回執,同樣也要保存。
其次,在支付標準當中應當嚴格地履行勞務合同當中的規定,在雙方約定的報酬數額上進行補貼不能少發或者是漏發,如果員工同意加班的話,要給適當的加班補貼,國家有明確的規定,在普通工作日加班要支付150%的工資,在休息日加班要支付200%的工資,如果是在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加班的話,要支付300%的工資。
另外,企業一定要注意的是,按照合同當中約定的時間支付工資,不能夠延遲支付,也不能夠提前支付。當然,如果有特殊的經濟狀況或者是不可抗力因素的話,可以與員工協商之后進行提前或者延后的發放。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