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條通存通兌業務遵循“實時入賬、定時清算”的原則。
(2)第三十八條辦理通存通兌業務的有關憑證,由銀行自行印制。
(3)第七條通存通兌業務包括通存業務、通兌業務和賬戶信息查詢業務。
(4)本外幣活期、定期存款等儲蓄存款業務已實現全國通存通兌。
(5)憑密碼支取,通存通兌,結算賬戶。
(6)第三十九條客戶辦理通存通兌業務時,代理行可向客戶收取手續費;開戶行不得收取手續費。
(7)客戶只要開立儲蓄存款賬戶,便可以持借記卡或存折在全國各地的銀行網點辦理存取款的一種銀行服務形式。本外幣活期、定期存款等儲蓄存款業務已實現全國通存通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