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戒嚴時期,到處可見"匪諜自首,既往不咎"的標語。
2.其立法目的旨在保障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之受裁判者,于解嚴后能獲補償或救濟。
3.奉令密裁匪諜三十名一案,遵照指示,會同二處二課課長雷天元同志,警衛組組長漆玉麟同志,第二看守所所長李磊同志,本區行動組組長熊祥同志研究商討。
4.柏楊因在自立晚報刊登改編的大力水手漫畫被捕,并依匪諜罪嫌判處12年有期徒刑(9月1日)。
5.戒嚴時期常見的“匪諜無所不在”“保密防諜,人人有責”的標語口號普及全島。
6.之後,《女兒紅》的劇情在愛民翠玉參加抗美援朝、李父和翠英在*彎落地生根、李父外遇、大姊出嫁、及愛民以匪諜身分來臺還金簪等事件中穿梭。
7.陳金火比陳明忠大7歲,臺南市人,被押之前是七星藥廠的外務員,在1950年也曾因是“**匪諜”而被判刑10年。
8.李煥在擔任救國團主任秘書期間,某次有個下屬申請出國深造,卻被限制出境,警備總部指稱此人有匪諜之嫌,曾在一項“交通部”舉辦的訓練班上“為匪辯護”。
9.在個人信心的建立上這位老師帶給我不小的幫助,后來有人從她的床底下搜出了《毛語錄》之類的書籍,因而被冠上匪諜的帽子,自此幽囚受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