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緩和階級矛盾,宋朝的王安石改弦更張,施行了"青苗法"。
2為了緩和階級矛盾,宋朝的王安石改弦易轍,施行了青苗法。
3他推行的青苗法雖增加了國家財政收入,但也加重了農民負擔,其害甚于加賦稅,最終因得不到社會各階級的支持而失敗。
4“中國施行青苗法”就是指宋朝施行青苗法。青苗法造句
5秋田縣的調查方法是從稻田中逐塊割取植株的青苗法,與糧食廳采用的不分田塊進行的混合法相比,查出的濃度會明顯偏高。
6熙寧三年,青苗法,改諸路更戍法,推保甲法,募役法……
7其中最受關注的“青苗法”規定,在每年夏秋兩收前,民戶可到當地官府借貸現錢或糧谷,以補助耕作。
8利國利民的青苗法,他們執行起來,就不管百姓愿意不愿意,硬性攤派,強造政績工程;攤派后,又加息,嚴酷追債。
9就理論上來說,王安石的“青苗法、市易法”是可以實施的。
10王安石在鄞縣做官時曾經做過類似青苗法的試驗,“貸谷于民,立息以償”,效果很好,為什么推廣到全國就出了大問題呢?其實道理也不難理解。
11比如“青苗法”,本意上就是充分考慮到農民的利益的,而且,他在鄞縣做官時試驗過,“貸谷于民,立息以償”,效果不錯。
12例如王安石的“青苗法”,本意為青黃不接的農民提供小額貸款。
13特別是“青苗法”在執行中嚴重走樣,損害了百姓利益,導致民怨沸騰,因此,他多次上書提意見。
14曾上奏反對青苗法“別為一賦以蔽海內,非王道之舉”,熙寧七年,王安石罷相,朝廷宣其復出為官。
15這就是后來王安石變法中“青苗法”的雛形。
16市易法、青苗法等只是把原來由商人集團獲得的利潤轉歸國家所有了,百姓的負擔沒有減輕。
17斯時,王安石位居參知政事,掌副丞相之職,“毗大政,參庶務”,在宋神宗趙頊支持下推行“青苗法”。
18王安石縱使留下了身后名,縱使千百年后的美國人都在借鑒他的“青苗法”,縱使“后來誰與子爭先”,又能怎樣?他始終是孤寂的。
19這里是潮汕十余萬袁氏的發祥地,相傳始祖為袁琛,為北宋兵部尚書,因反對王安石推行青苗法被貶為潮州刺史。
20王安石也是個多事的種,他上萬言書,力陳北宋積貧積弱之弊,在宋神宗支持下,推行青苗法、市易法、三舍法等改革,遭到司馬光等頑固守舊派強烈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