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smallmatter]不是尋常的事情。形容事情重大,情況嚴重,不可忽視。也形容人的學問、本領不比一般
人命關天,非同小可
(1).不同尋常。形容人或事情的極不平凡。元關漢卿《裴度還帶》第一折:“恰才我見裴度此人非同小可,此人當來必然崢嶸有日?!痹嵧⒂?font>《楚昭公》第一折:“此劍非同小可,既到吾國,也是天使其然,豈可便與他去?!?font>《儒林外史》第四七回:“話説虞華軒也是一個非同小可的人。他自小七八歲上,就是個神童?!?span style="display:none">oaw子文庫范文網
(2).特指事情重要或事態嚴重。元喬吉《金錢記》第一折:“孩兒,此事非同小可,乃是圣人的特旨?!?font>《紅樓夢》第五三回:“這汗后失調養,非同小可?!敝芰⒉?font>《暴風驟雨》第二部二三:“這一場吵呀,可真是非同小可,驚動左鄰右舍,都來勸解,也勸不開?!?span style="display:none">oaw子文庫范文網
非的解釋非ē不,不是:非凡。非法。非分(坣)。非禮。非但。非同小可。啼笑皆非。不對,過失:痛改前非。文過飾非。習非成是(對于某些錯的事情習慣了,反認為是對的)。與“不”呼應,表示必須(有時后面沒有“
小可的解釋∶自稱,謙稱多見于早期白話小可每還疑心,不敢輕信。;;《二刻拍案驚奇》∶尋常,不重要非同小可詳細解釋.猶稍好,尚可。晉王羲之《與人書》:“頃猶小差,欲極游目之娛,而吏卒守之,可嘆耳。東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