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教徒受戒時由本師授予的名字。又稱法名或戒名。唐李白《僧伽歌》:“真僧法號號僧伽,有時與我論三車。”《京本通俗小說·菩薩蠻》:“﹝郡王﹞將乙侍者剃度為僧,就用他表字可常為佛門中法號?!薄痘ㄔ潞邸返谖寤兀骸把嗄锼熳s尫罘稹ㄌ査溈?。”楊沫《青春之歌》第二部第二十章:“你為什么起了這么個名字?好像尼姑的法號。”
(2).指僧人死后的謚號。明田藝蘅《留青日札·大光明佛》:“烏思藏大乘法王居西天日落佛國,東土永樂三年,誥封萬行圓融如法最勝弘慈廣濟護國宣教正覺如來大乘法王西天上善金剛普應大光明佛,凡三十六字法號。”
法的解釋法ǎ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
號的解釋號(號)à名稱:國號。年號。字號。指人除有名、字之外,另起的別稱:別號(如“李白,字太白,號號青蓮居士”)。標志:記號。排定的次序或等級:編號。號碼。揚言,宣稱:號稱(a.名義上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