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誹謗罪的偵察工作就被授權給財政部法務官。
2、“烏托邦”指責茅先生犯有顛覆和誹謗罪,認為紐約的福特基金會向天則提供資金就是“勾結”外國人從事所指稱的犯罪行為的證據。
3、這是唯一的出路,以避免誹謗罪的偉大拉達爾馬和失去功德圓滿從而。
4、此種選擇性執法的現狀在某種意義上丑化了“誹謗罪”的公眾形象,公眾往往下意識地認為它墮落成了權力機關羅織構陷的工具。
5、即使誹謗罪的證據不足,但誣陷罪的事實證據確鑿充分,鄭迎春自己也承認是錯告,可法院最終卻沒有依法追究其任何責任。
6、2009年4月20日,星期一。四川省遂寧市彭溪縣高升鄉三十三歲的林業員鄧永固被判誹謗罪。
7、他聽說胡戈的所作所為后大為震怒,并怒斥胡戈“不可想象的無恥”,同時還威脅要以誹謗罪起訴胡戈。
8、2012年6月7日,黑龍江鐵力市法院一審判決馬俊敏構成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9、近年來,司法機關辦理網絡誹謗案例時飽受詬病,癥結在于對誹謗罪這樣的親告罪,國家刑罰權介入過急,經常導致矯枉過正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