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辛苦為大家帶來的民間借貸合同【最新5篇】,在大家參照的同時,也可以分享一下子文庫給您最好的朋友。
經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和_________(下稱保證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借款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貸款方借款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按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規定,借款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償還全部借款本息。現由于_________原因,不能如期償還,經各方協商一致,同意延期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償還。
二、延期后借貸雙方及保證方的權利義務以及有關事宜仍按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執行。
借款方 貸款方
借款單位(公章 ) 貸款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保證擔保人
保證人(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借款方: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聯系電話:
貸款方: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聯系電話:
擔保方: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聯系電話:
借款方因 需要,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 作為擔保人,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
第二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
第三條 借款利率: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 %。
利息每月為 元整, 月付息一次。計息 元整
第四條 借款時間和還款期限:
借款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借款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即 年月 日前償還利息 元整;
年 月 日償還本金 元整, 月利息 元整,共計 元整。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借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 %計算利息。
第五條 借款方承諾:愿以本人名下房產及全部財產作抵押。
第六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等情況。
4、擔保人自愿以本人名下財產擔保,履行連帶償還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每月10%利率收取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每月10%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提交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當事人一方依照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
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要求變更方另補一個月的利息 元作為變更合同補償費用。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各執壹份,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借款方: 時間: 年 月 日
貨款方 時間: 年 月 日
擔保方 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借款人:
擔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為銀行同期借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為: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范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蛘咭殉鲎獾惹闆r,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出借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 131224—01
出借方(甲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現住址:
聯系方式:
擔保方 (丙方):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現住址:
聯系方式:
乙方因為購買住房需向甲方申請借款,并提供 作為擔保人,甲方有相應的自有資金,同意出借。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種類: 企業借款給本企業內員工
第二條借款用途: 支付配偶住院治療費用
第三條借款金額: 10,000。00元 人民幣(大寫) 壹萬圓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無利息借款。但如不能如期還款,則按照國家利率的兩倍加收罰息。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還款分期如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共分十期償還,約定 每月____日 工資發放時直接扣除 1,000。00元 ;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截止,
第十期全部扣除還清,甲乙雙方借貸關系終止。
第六條保證條款
1. 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2. 乙方須提供以下證件和復印件:
① 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 戶口本全部內容頁的原件和復印件
③ 現所在醫院出具的病例證明等有效證件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銀行規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罰息。
2.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國家規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罰息。
3 . 乙方在還款期限內離職或因其它原因無法還款時,由丙方擔保人
承擔剩余未償還金額,并追以二倍的罰息(以國家規定的利率為準)。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協商解決;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借款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貸款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及《包頭市房地產抵押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責任,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性質:本借貸行為系民間借貸。
第二條 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借款人須合法使用,不得從事非法活動。
第三條 借款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00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借款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期限最后一天為還款日。實際借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款人向貸款人出具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未記載的依照本條)。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時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五條 借款利率、付息方式、時間及逾期付息規定: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年利率為 %(百分之 )。利息從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個月為一期,共分 期,每期 元;第一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之前付清,依此類推(具體付息時間依照借款借據,借款借據未注明的依照本條規定)。若逾期付息,借款人同意除按本條規定利率支付利息外,每天再按貸款余額的萬分之三加付利息。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取得貸款人同意。提前全額還款的,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還應另行支付30天的利息。部分提前還款的,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還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20天的利息。
第七條 借款人承諾:
1、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2、當其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及共同委托的服務商,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3、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資料,在貸款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4、向貸款人提供抵押人第二住所(第三人房產亦可)保證材料,并向貸款人提供由提供住所保證人簽字的《提供住所保證書》。
5、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之日起5日內
書面通知貸款人及雙方共同委托的服務商。
第八條 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雙方在本合同簽字及辦理抵押物登記后,如貸款人無故拒絕發放貸款,貸款人應承擔借款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費用并承擔違約金。
第九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確需提前收回貸款的,應提前30日書面告知借款人,若借款人同意,利息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期限以實際借款天數為準;若借款人不同意,則本合同繼續履行。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行使此項權力對借款人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被宣告失蹤、死亡且財產管理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還款義務;
3、借款人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且逾期10天以上者;
4、借款人因犯罪或重大經濟糾紛被起訴或借款人的財產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等限制財產權利的行為發生時;
5、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貸款人的貸款能如期償還,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的位于包頭市 、建筑面積 平方米的合法房地產(權證字號: 號)抵押給貸款人,為借款人提供擔保。抵押人承諾,抵押行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如果因某種原因導致抵押擔保無效,擔保人承諾與借款人一起承擔還款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約定的抵押房地產在本合同締結之日市值約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公休日順延),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費、拍賣費、貸款人律師的代理費等)。
第十四條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五條 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原因使抵押物價值減少,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30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六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抵債或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的,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七條 抵押物評估: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 第十八條 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價款優先受償。
因發生本合同第九條所述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抵押人同意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九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協助抵押人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貸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貸款人履行還款義務,且逾期十天以上者,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第四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二條 費用負擔:因訂立和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和抵押人確認,在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發生的與訴訟有關費用、貸款人律師費代理費、查詢費等)由貸款人和抵押人承擔并負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需要人民法院裁決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訂并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除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外,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條款仍然有效。如需辦理變更登記,應由合同各方共同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 締約人聲明,締約人對于本合同的規定清晰明白(特別是楷體字體的條款)無任何疑義和歧義。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締約人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抵押人):
貸款人 :
20xx年 月 日訂立于包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