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
拼音:
zhǐxǔzhōuguānfànghuǒ,bùxǔbǎixìngdiǎndēng |
解釋:
指反動統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為,老百姓卻連正當活動也要受到限制。 |
出處:
宋·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五:“田登作郡,自諱其名,觸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舉州皆謂燈為火。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游觀,吏人遂書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故事 |
示例:
可是你“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我們偶說一句妨礙的話,你就說不吉利。(清·曹雪芹《紅樓夢》第七十七回) |
近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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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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