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由于失業或受災等原因而造成生活困難的人參加工作,獲得一定的收入,以代替政府對他們的救濟。鄭觀應《盛世危言·開礦》:“用人工,則貧民自食其力,以工代賑,莫便於斯;用機器,則奪小民之利矣?!?《北京市人民政府一九五○年度工作計劃的報告》:“用以工代賑的辦法,吸收一部分失業人口參加交通工程和衛生工程?!薄度嗣袢請蟆?954.6.18:“一九五○年,我們這里發生了大澇災,國家用以工代賑的辦法,使我們克服了生活方面的困難?!?span style="display:none">adx子文庫范文網
以的解釋以ǐ用,拿,把,將:以一當十。以苦為樂。以身作則。以鄰為壑。以訛傳訛。以往鑒來。依然,順,按照:以時啟閉。物以類聚。因為:以人廢言。勿以善小而不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在,于(指時日):“子
賑的解釋賑(賑)è救濟:賑濟。賑災。賑捐。賑恤。以工代賑。放賑。富裕:“邑居隱(殷)賑”。部首: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