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可以點擊“用人合同”查看更多相關的用人合同參考喔。
2021年實習生簽訂三方協議注意事項
甲方(用人單位): 代理人:
乙方(實習生):
為明確實習學生與實習單位的責任與義務,根據《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實習崗位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實習學生到 規劃實習生 崗位實習,乙方應按學校的教學內容及實習要求,努力完成實習任務。
三、實習津貼
依照按勞取酬的.原則,按甲方現行制度確定實習生的實習津貼。具體支付方法如下:實習津貼 : 元/月,其他補貼: 根據實習生在崗工作表現,以獎金形式發放。
四、工作時間及休息假日
1、甲方實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2、甲乙雙方具體約定:如有項目需要,本著自愿原則加班。
加班補助細則如下:
1、法定假日加班,伙食補貼30元/天,報銷交通費用(憑地鐵卡充值發票和出租車發票)
2、工作日晚上加班,晚餐補助15元,報銷交通費用(憑地鐵卡充值發票和出租車發票)
五、保險福利待遇
1、由于乙方還是在校學生,甲方需為實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實習學生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3、甲方根據實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4、實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執行。
六、合同解除、變更、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實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 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
3、實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對甲方項目造成損失或乙方無法達到項目要求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實習,在為實習生履行實習津貼支付手續后,解除本合同。
七、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三方協議基本概念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于勞動合同。
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注: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后再簽訂勞動合同。
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若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則以勞動合同為準。
注意事項
第一,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第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第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但是,勞動法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除上述兩種法律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彼詫W生要力爭取消違約金這一條規定。
第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第五,當下許多高校為了提高自身就業率,就強迫學生找熟人親屬簽訂“虛假”協議,這對于畢業生來說是不利的,畢業生不應當屈服。
第六,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后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自己填寫完畢后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帶來的后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回天乏力?;蛘吣鎭眄樖?,或者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