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歐中世紀社會各個階層的權利源自采邑制度,各種不同的權利導致社會結構發生了變化。
2) 成立的是普通采邑權還是終生地產,是整個財產法領域最棘手的問題。
3) 普通法的硬性規定是,在讓予普通采邑權的臘封書中必須載明有關繼承的詞句,如“繼承人”或同等的詞。
4) 西帕希意為封建采邑騎兵,即通過軍中效力以換取采邑的騎士,其采邑稱為提瑪爾。
5) 中世紀的西歐在建立采邑制的過程中確立了個人聯合的政體形式。
6) 普通采邑權在性質上,可是普通法的,也可是衡平法的.
7) 第一章:論述第一次墾荒運動與法蘭克王國采邑制的發展。
8) 在有條件采邑權的繼承中,只有直系繼承人能繼承.
9) 一方面將土地分封成為提供騎士的軍事采邑,奠定騎士制度的堅實基礎,并成為中世紀軍事封建主義的濫觴。
10) 普通采邑權反映了土地的絕對的所有權.
11) 當時,采邑法庭被認為具有兩種類型.
12) 在資本主義產生的過程中,富裕農民經歷了由采邑制度下的農民向資本主義農場主的演進。
13) 關于春秋時代晉縣的性質,學術界多認為是卿大夫的采邑。
14) 在那里王權的勝利和領主的沒落并沒有在采邑制的廢圩上生成公民社會的基礎結構,因而公民也就不可能在此后依托這種結構戰勝王權。
15) 因以周太王所居地為其采邑,故稱周公。
16) 第三節,第一次墾荒運動對法蘭克王國所產生的影響:促進了采邑制的發展,為封建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17) 公元732年,法蘭克地區的一個叫查爾斯馬特爾的統治者向他的下屬分封采邑,感謝他們所提供的服務.
18) 外國的和本地的私營公司同樣必須對掌管那片區域的官員溜須拍馬,就像私人封建采邑制一樣,而且這些公司往往還借助***組織的力量。
19) 大夫在自家領地也不得加征,對違者將科處罰金或者沒收其采邑。
20) 為了實現儒生所向往的官吏“與民同憂”的理想,他下令改變了官吏俸祿制度,官吏及各級公侯俸祿要和所在采邑轄區收成掛鉤,收成好多得,收成不好少得。
21) 據《元和姓纂》等史*記載,西周初年,武王不久便云逝,成王繼位,但因成王年幼,武王之弟周公(名旦,因采邑在周,故稱周公)攝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