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凡是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公民都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 婦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 憲法規定婦女和男子一樣,有同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 4年前科威特婦女才開始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5) 預備黨員的權利,除了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外,也同正式黨員一樣。
6) 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7) 在中國,凡年滿十八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8) 第十條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9) 第十一條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10) 在中國,凡年滿18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11) 婦女和男子有同樣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12) 詳言之:人民皆有選舉權,被選舉權,惟按中國敬老尊賢的文明習俗,各縣人民推本地老成*為代議士,而任用青年二三人有專門學識者為秘書。
13) 我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14) 為了方便,這里不妨取用當年孫中山的說法,他把公民政治權利具體化為選舉權、被選舉權、創制權、否決權和彈劾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