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限期整改通知書,主要是針對于環境保護方面的,有些工廠或者公司在一定程度違反了環保條例,所以會有環保局等相關部門發出通知。下面由小編來給大家分享環境整改的通知書,歡迎大家參閱。
環境整改的通知書1
<2012>第(057)號氯堿廠一二三期液氯包裝工段:
經查,你工段存在下列問題:
1、二期液氯儲槽平臺衛生差,需及時清理。
2、三期液氯儲槽廠房南門東側消防管道漏水,需處理。
上月未完成項
1、三期包裝工段員工包裝鋼瓶時需按照公司相關規定戴好安全帽及其他安全措施。
2、三期無三氯化氮排放記錄。
3、根據《山東省氯堿安全生產技術規范》關于液氯儲罐設置的安全要求第六條規定:儲量在五噸以上的儲罐上應設置液堿或水噴淋裝置,用于吸收外溢的氯氣。根據安監局要求建議三期在液氯貯槽上安裝液堿或水噴淋裝置。
現責令你工段對第1、2項問題于2012年6月27日前本部門或聯系相關部門進行整改。對上月未整改完
成項,延期10天檢查,除客觀原因外,仍未整改完畢,對工段負責人進行罰款100元處理;并將整改情況表報安全環保部,逾期不整改的,將逐級上報主管領導,按照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安全環保部監察人員(簽名):
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名):
金茂化工安全環保部
20_年5月27日
本文書一式兩份:本份由安全環保部門留存,一份交被檢查單位。
環境整改的通知書2
根據貴局20_年11月10日下發的_文件及_日_環保局領導親臨我司檢查并提出的各項整改意見,我司按照貴局下發文件及市、縣局領導所提出的各項我司存在的環保問題,制定出以下整改方案:
1、 積極完善生產車間雨污分流系統,改造裝置周邊下水管道,在生產廠區周圍完善初期雨水收集系統。目前這項工作正在抓緊施工。完工后將確保生產廠區內的初期雨水和事故污水等可全部收集到事故應急水池內。按環評報告所提要求在生產裝置西北側增加400立方事故處理應急水池。建設完成投入使用后,將確保初期雨水及事故廢水的全部收集。
2、 按照下發文件、環評報告及市縣領導檢查整改要求我司已積極與環境工程公司聯系,配套建設污水預處理裝置,這項工作也在緊張進行當中。建設完成后可以確保生產污水經過預處理達到環評要求的外送標準。
3、 按照監察通知文件要求在生產廠區中間罐外圍砌筑高約50公分圍堰。從而確保當突發事故所引起的物料外泄,能夠順利通過圍堰外部的管網流入事故應急水池中,從而得到有效控制并回收,避免污染物外流對周邊環境的污染。
4、 廢活性炭按照危險廢物積極加強管理;在事故處理應急水池及冷卻水池之間空地建設危險廢物倉庫,單獨存放廢活性炭。并且留有單獨道路,保證日后廢活性炭回收時車輛能夠直接駛入回收,減少了運輸過程中對地面的污染,建設完成后設立標志牌并建立運行記錄臺賬。
5、 建立和完善各項環保管理制度,加強環保管理工作。
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環保問題的專題會議,討論生產過程中怎樣減少污水、廢物的排放,為確保我司二期工程及生產在環保問題上能夠打下堅實基礎,杜絕類似問題再出現。公司已經積極對員工進行環保意識的培訓,爭取每周抽時間對員工進行環保問題的考察及教育。
我司目前正積極開展和完善各項整改工作,爭取早日向貴局遞交申請試生產相關手續。
歡迎貴局領導對我司整改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
_
_年_月_日
環境整改的通知書3
為促使農村面貌的整體提升,按新市區要求,對國、省道和城市環線兩側的環境衛生進行全面清理,杜絕亂堆亂倒生活垃圾、污水以及店外經營等“臟亂差”現象。
接此通知后,請你單位務必于20_年6月日前,對你單位周邊及至公路中心線的范圍內進行全面整改,并實行“門前三包”,做到環境干凈整潔,車輛停放有序。
如你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完成整改,鄉政府將勒令停業整頓,且在環境衛生未達標前,不得開張營業。
本次集中整治完成后,如再發現你單位范圍內有隨意堆放生活垃圾,污水亂流以及店外經營現象,將征收500元的衛生保潔費。
特此通知。
_-_人民政府(公章)
20_年6月日
簽收人:
20_年6月日
環境整改的通知書4
氯堿廠一二三期液氯包裝工段:
經查,你工段存在下列問題:
1、二期液氯儲槽平臺衛生差,需及時清理。
2、三期液氯儲槽廠房南門東側消防管道漏水,需處理。
上月未完成項
1、三期包裝工段員工包裝鋼瓶時需按照公司相關規定戴好安全帽及其他安全措施。
2、三期無三氯化氮排放記錄。
3、根據《山東省氯堿安全生產技術規范》關于液氯儲罐設置的安全要求第六條規定:儲量在五噸以上的儲罐上應設置液堿或水噴淋裝置,用于吸收外溢的氯氣。根據安監局要求建議三期在液氯貯槽上安裝液堿或水噴淋裝置。
現責令你工段對第1、2項問題于20_年6月27日前本部門或聯系相關部門進行整改。對上月未整改完
成項,延期10天檢查,除客觀原因外,仍未整改完畢,對工段負責人進行罰款100元處理;并將整改情況表報安全環保部,逾期不整改的,將逐級上報主管領導,按照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安全環保部監察人員(簽名):
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名):
_化工安全環保部
年5月27日
環境整改的通知書5
_縣_化飼料廠:
由于你廠地處居民區的居住密集區,屬環境敏感地段,周邊居民對你廠噪聲擾民、污水不能達標排放、氣味難聞、鍋爐煙塵造成污染等環境問題反映強烈,多次通過各種途徑向縣政府及環保局反映和投訴。
經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調查核實,你單位存在以下環境違法、違規行為:
1、生產中設備運轉和操作過程中產生的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影響周圍居民正常生活;
2、生產廢水不經處理直接排放,存在環境污染隱患;
3、糖化飼料生產中產生惡臭氣體,屬無組織排放,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4、鍋爐未安裝除塵脫硫設施,煙塵對大氣環境造成較嚴重污染。
5、生產規模小,生產工藝落后,能耗高,不符合清潔生產政策要求。
你廠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和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責令你單位于20_年8月31日前按以下要求進行整改:
1、對廠房設隔音板,對產生噪聲的設備設置減震墊,對露天設備和作業環節進行封閉,使噪聲達到國家規定《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I類標準:晝間不得超過55dB,夜間不得超過45dB;
2、必須上污水處理設施(如:厭氧生物處理設施),對生產廢水進行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排放標準后方可排放;
3、對廠房進一步封閉,避免惡臭氣體散發到周圍環境中;
4、鍋爐必須安裝除塵脫硫設備,或更換為符合環保要求的環保型鍋爐。
地址:縣黨政辦公樓__室
聯系電話:45___
執行人員簽字:
_縣環境保護局
201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