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但這可能也是不得已而求其次的一個做法。
2.無論哪一種選擇都是不利的局面,不得已而求其次,山十三寧可被追殺,也不愿被人惦記著。
3.不得已而求其次,明師,或可作為一種中間狀態:高于經師、向人師境界邁進的一個階梯。
4.罰款畢竟是一種簡單原始的管理手段,多出于不得已而求其次。
5.許多常春藤的畢業生,讀醫學院也不得已而求其次,進入普通學校。
6.為此就必須有"不得已而求其次"的準備。
7.美國“不得已而求其次”,拉姆斯菲爾德終于同意肢解EP-3。
8.我們老板真小氣,不愿意按照標準工資水平出錢雇用辦公人員,所以我們只好不得已而求其次.
9.就此而言,上述調查的題目設計是有問題的,只讓調查對象在幾個職業之間進行“單項選擇”,卻沒有給調查對象“不得已而求其次”的空間。
10.這樣一種說法是有點兒夸大其詞,我個人認為實際上是美國不得已而求其次之舉。
11.當然,可以理解的是,當公眾無從對制度建構說三道四的時候,把反腐寄托于奢侈品消費的蛛絲馬跡之上,也是一種“不得已而求其次”的最佳選擇。
12.但城市的物質生活受到所處的地理環境的制約,居民的選擇是有限的,往往只能非此即彼,或者不得已而求其次,所以美好總是相對的。
13.可是,從總體上講,日裔美國人接受了拘留生活的嚴酷事實,并不得已而求其次,盡力改善自己的境遇。
14.教而不明其道,學之不得其法,師傅不高徒弟趔腰,校領導唯有不得已而求其次,無可奈何將就湊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