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3年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對斯圖加特“搶帽子交易上訴案”作出判決,裁定“搶帽子交易”不是內幕交易,而是市場操縱。
二、如何界定“搶帽子交易”的法律性質,在各國證券界一直存在爭議。
三、對這些“搶帽子”交易,公司是真不知情還是另有隱情?“搶帽子”獲利逾2800萬。
四、當然,爭搶帽子的風險也不小,從焚書坑儒到文字獄,有多少個腦袋搬家?帽子殺人哪!男人們緊緊抓住了各種帽子,女人只能靠邊站了。
五、北京人牛玉強在1984年“嚴打”時因“搶帽子”等行為被以流氓罪判處死緩,后服刑期改至2008年。
六、所以才會出現一些官員整天忙于出政績、搶帽子、占位置,更有個別人還不忘順手摟票子。
七、用這種“搶帽子”的交易方式操縱股票價格,薛書榮等人并不是第一個,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他們先后動用了超過20億元的資金預先買入選定的股票。
八、3日宣判結束后,審判長白波告訴記者,此案是以“搶帽子”方式操縱證券市場的首個案例,因為缺乏明確的相關法律條文,所以在庭審時曾進行過激烈的辯論。
九、27年前,因為搶帽子砸玻璃,他被法院以“流氓罪”判處死緩,關在新疆的監獄。
十、國內第一起證券公司行業分析師“搶帽子”操縱案件當事人被查處?!驹炀?網】
十一、雖然我個人很理解通過大便來營造笑點,不過下瀉藥實在是個用爛了的梗,本片當中唯一的改進就是增加了搶帽子的細節。
十二、而頑主既沒有渠道融入社會主流,又要在氣勢上和紅衛兵一爭高低,扒衣服、搶帽子,成為雙方最理直氣壯的打架導火索。
十三、最帥奶爸貝克漢姆日前攜全家觀看比賽,但是他似乎過于溺愛寶貝女兒,既任由其摳鼻、撓頭、搶帽子和摸臉。
十四、首先,在判斷消息屬利多或利空之后,以第一時間順勢而行,實行“搶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