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一種分配土地和交納賦稅相結合的制度。北魏于公元485年頒布均田令,規定農民按人口、官吏按等級分配無主荒地,并向國家納租調。此后在授田對象、授田年限、賦役等方面多有變化,至唐中葉止。
均的解釋均ū平,勻,引申為調和:均衡。勢均力敵。平均。皆,都,老少均安。中國漢代計量單位,一均等于二千五百石。古同“韻”,和諧的聲音?!簿姟彻糯鷺菲?。古同“鈞”,造瓦器的轉輪。
田制的解釋關于農田的制度。《周禮·地官·掌節》“道路用旌節”唐賈公彥疏:“鄉之田制與遂同,故知旌節是鄉遂大夫所授也。”《宋史·食貨志上一》:“其田制為三品:以膏沃而無水旱之患者為上品,雖沃壤而有水旱之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