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晉書·阮修傳》:“常步行,以百錢掛杖頭,至酒店,便獨酣暢。”后因以“杖頭錢”稱買酒錢。
⒈ 后因以“杖頭錢”稱買酒錢。
引《晉書·阮脩傳》:“常步行,以百錢掛杖頭,至酒店,便獨酣暢。”
唐 王績 《戲題卜鋪壁》詩:“且逐 劉伶 去,宵隨 畢卓 眠。不應長賣卜,須得杖頭錢?!?br />宋 陸游 《閑游》詩之二:“好事湖邊賣酒家,杖頭錢盡慣曾賒?!?br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酒友》:“雖然,君貧士,杖頭錢大不易。當為君少謀酒貲?!?/span>
⒈ 晉朝阮修常將銅錢掛在手杖頂端,手扶拐杖,步行至酒店,即以銅錢買酒暢飲。見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任誕》。故后世以杖頭錢代指沽酒的錢。
引唐·賀蘭進明〈行路難〉五首之一:「但愿親友長含笑,相逢不乏杖頭錢?!?br />《浮生六記·卷二·閑情記趣》:「同人知余貧,每出杖頭錢,作竟日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