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以“永”字八筆為例,闡述正楷點畫用筆的一種方法。其法稱點為“側”,橫為“勒”,直筆為“努”,鉤為“趯”,仰橫為“策”,長撇為“掠”,短撇為“啄”,捺筆為“磔”。后人亦將“八法”兩字引申為“書法”的代稱。參閱唐·張懷瓘《玉堂禁經·用筆法》。
⒈ 以“永”字八筆為例,闡述正楷點畫用筆的一種方法。其法稱點為“側”,橫為“勒”,直筆為“努”,鉤為“趯”,仰橫為“策”,長撇為“掠”,短撇為“啄”,捺筆為“磔”。后人亦將“八法”兩字引申為“書法”的代稱。參閱 唐 張懷瓘 《玉堂禁經·用筆法》。
⒈ 書法用筆的基本類型。取「永」字中側(點)?、勒(橫書)?、努(直筆)?、趯(鉤)?、策(斜書向上之筆)?、掠(撇)?、啄(右短撇)?、磔(捺)?等八種不同的運筆方式,當作學習書法正楷點畫的簡要法則。其起源有三種說法:一說源于張旭,二說始于漢崔瑗,三說為王羲之所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