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責備的話。
⒉ 公開說,明說。訟,通“公”。
⒈ 責備的話。
引《魏書·尒朱榮傳》:“今海內草草,異口一言,皆云大行皇帝,鴆毒致禍。臣等外聽訟言,內自追測?!?br />宋 沉遘 《謝兩府三啟》:“伏念某早繇曲學,親得盛時,一登備於儒林,遂進陪於法從,汔無稱道,宜有訟言。”
⒉ 公開說,明說。訟,通“公”。
引《史記·呂太后本紀》:“太尉尚恐不勝諸 呂,未敢訟言誅之?!?br />裴駰 集解:“徐廣 曰:‘訟,一作公也?!?駰 按:韋昭 曰,訟猶公也?!?br />清 姚鼐 《<南園詩存>序》:“若夫立論侃然,能訟言其失於章奏者, 錢侍御 一人而已。”
⒈ 公開明白的說。也作「誦言」。
引《史記·卷九·呂太后本紀》:「太尉尚恐不勝諸呂,未敢訟言誅之?!?/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