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官府平抑物價的措施。
⒉ 漢承秦制,大司農屬官有平準令丞,掌管平準之事。參閱《漢書·百官公卿表上》、《通志·職官四》。
⒊ 平穩;公平;平衡。
⒋ 清末譯經濟學為平準學。
⒈ 古代官府平抑物價的措施。
引《史記·平準書》:“大農之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即賣之,賤則買之。如此,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則反本,而萬物不得騰踴,故抑天下物,名曰平準。”
⒉ 漢 承 秦 制,大司農屬官有平準令丞,掌管平準之事。參閱《漢書·百官公卿表上》、《通志·職官四》。
⒊ 平穩;公平;平衡。
引《醒世恒言·施潤澤灘闕遇友》:“兩邊檢點,柱腳若不平準的,便把來墊穩?!?br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金永年》:“念汝貿販平準,賜予一子?!?br />李大釗 《馬克思的中國民族革命觀》:“一八三〇年以前,中外貿易的平準,還是 中國 方面站在有利的地位?!?/span>
⒋ 清 末譯經濟學為平準學。
引梁啟超 《新史學·史學的界說》:“宗教學也,法律學也,平準學也(即 日 人所謂經濟學),皆與史學有直接之關係?!?/span>
⒈ 平穩物價,使其合于一定的標準。
引《史記·卷三〇·平準書》:「大農之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即賣之,賤則買之。如此,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則反本,而萬物不得騰踴。故抑天下物,名曰:『平準』。」
⒉ 職官名。漢武帝時設置掌管物價平準事宜的官員。
引《史記·卷三〇·平準書》:「置平準于京師,都受天下委輸?!?br />《漢書·卷一九·百官公卿表上》:「景帝后元年更名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農。屬官有太倉、均輸、平準、都內、籍田五令丞,斡官、鐵市兩長丞?!?/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