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舊時一種捕殺生人,折割其肢體,取五官臟腑等用以合藥斂財的罪惡行為。
⒈ 舊時一種捕殺生人,折割其肢體,取五官臟腑等用以合藥斂財的罪惡行為。
引《明律·刑律·人命》:“凡採生折割人者,凌遲處死?!?br />注:“採生折割人是一事,謂取生人耳目臟腑之類而折割其肢體也?!?br />《清會典事例·刑部·刑律人命》:“凡採生折割人者,凌遲處死?!?br />清 東軒主人 《述異記·偷顱賊》:“是顱骨鍊就之藥,真罪不容誅,比於採生折割,所當寸磔者也。”
亦省作“採割”。 《二刻拍案驚奇》卷十八:“老翁獨自走了家來,心里只疑心這一干人多不是善男子、好相識,眼見得喫狗肉喫人肉慣的,是一伙方外採割生靈做歹事的強盜也不見得?!?/span>
⒈ 采取生人的精魄,并分割其肢體,而以法術合藥詐斂錢財的邪惡行為。
引《清會典事例·卷八〇四·刑部·刑律人命·采生折割人》:「凡采生折割人者,凌遲處死?!?/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