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物資或物品所有者,一般指被盜竊或遺失的財物的擁有者。
例繳獲的盜竊物都歸還了物主。
英owner of lost property;
⒈ 對物品擁有所有權的人。
引《隋書·張虔威傳》:“虔威 嘗在涂,見一遺囊,恐其主求失,因令左右負之而行。后數日,物主來認,悉以付之。”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五七回:“那醎水妹表明他不見了物主,送來存放待領的話?!?br />王西彥 《鄉下朋友》:“兩個挑夫停歇在那里等候物主?!?/span>
⒈ 物權所屬的人,財物擁有者。
引《隋書·卷六六·張虔威傳》:「后數日,物主來認,悉以付之?!?br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五七回》:「那咸水妹表明他不見了物主,送來存放待領的話。」
英語owner
德語Besitzer (S)?, possessiv (Adj)?, possessivem (Ad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