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中勞動仲裁處理案件的法定一般期限為兩個月,人民法院一審的法定一般期限為六個月、二審法定一般期限為三個月。
(2)如果調解失敗,勞動部門將同意當事雙方到法院進行勞動仲裁.
(3)案件還在處理之中,勞動仲裁委員會的工作人員支持羅女士的行為。他們說,婦女因懷孕而丟失工作者有權利對當事人公司進行起訴。
(4)上海勞動仲裁委員副主任孫瑋說公司的行為使人難以容忍,于是說這個一個法律問題不如說是道德問題。
(5)增強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獨立性,嚴格勞動仲裁員的準入制度等。
(6)他建議李文迪向勞動仲裁委員會追求輔佐。
(7)第二,勞動仲裁的申訴和訴訟時效均是60天。
(8)改革在勞動爭議解決中的勞動仲裁前置程序,完善司法機制。
(9)若協商、調解無效,可向當地人事或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0)不少工傷者因“已超過仲裁時效”而被拒絕在勞動仲裁大門之外,甚至工傷補償金在裁決生效后仍然得不到執行。
(11)他建議李文迪向勞動仲裁委員會尋求幫助。
(12)在這種情況下,在很多地方的勞動仲裁員會認定勞動合同已經簽訂。
(13)如果因這種做法損害到勞動者利益,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4)在我國“先裁后審”的勞動爭議解決機制下,勞動仲裁程序在勞動爭議的解決國有重要的意義。
(15)今年5月,還將有一部法規生效,勞動仲裁屆時將會免費,提請也更加簡便。
(16)在我國“先裁后審”的勞動爭議解決機制下,勞動仲裁程序在勞動爭議的解決中有重要的意義。
(17)陳天志給記者看了一份勞動仲裁書,2007年,溪口煤礦要求與陳天志解除勞動關系,但因為申請職業病鑒定沒有著落,他一直沒有跟單位辦理解除勞動關系的手續。
(18)在昨日庭上,劉文利提供的勞動仲裁書顯示,萬江勞動部門裁定兩者并不屬于雇傭關系。
(19)對此,勞動仲裁部門提醒勞動者,在新老勞動法規的銜接階段,“吃準”新法,才可能成功維權。
(20)綠狗網勞動仲裁律師唐向前介紹說,快播之所以建議員工自己去仲裁,目的是使得目前的債務債權關系進一步明確化,最終能讓員工享受到優先賠償。
(21)勞動糾紛,員工可向上級負責人或工會申訴,向當地勞動局或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2)不少企業壓根不提這事,員工也不能冒著砸飯碗的危險去勞動仲裁,所以沒有更好的辦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