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的逐漸發展,在商業領域中,加盟這一行為已經是越來越多見。加盟是要簽訂加盟意向書的,以下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一些加盟意向書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歡迎閱讀與借鑒。感興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加盟意向書范文1
加盟商/店(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意向書法及相他關法律、法規訂立本意向書:
第一條 意向書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指甲方開發完善成型,用于中式速食經營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系統和一整套的店務管理手冊(《人與保養》等)以及公司有權使用的“某公司”注冊商號、商標、標志、招牌、店鋪管理方式等統一系統。
“公司商標” 指甲方有權使用及有權授權他人使用的“某公司”商標和服務標志以及甲方經哈哈哈哈哈常使用的用以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花花花花花號、招牌、標簽以及其他一些營業象征。
“公司形象” 乙方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并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 甲方技術服務項目:
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甲方的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公司商標設立“某公司”中式速食店(店面面積一般為250——9500平方米,地址:省 市 _____ 區 路號),同時對乙方進行開店輔導,并在本意向書存續期間對乙方提供長期持續的技術支持等服務。
(一)提供乙方店面開幕前的輔導及培訓(開店前人員培訓及課程祥見附件一):
1.店面所在地立地商圈調查評估(評估結果僅供乙方參考,并由其承擔相關費用);
2.提供店鋪店面整體CIS設計、裝飾的規劃指導;
3.提供乙方相關人員(店長、財務、人事等)的門市實習:
(1)經營管理課程:
A、商品知識
B、店面營運知識(店面、廚房管理、采購議價技巧、成本控制等)
C、品質管理知識
(2)門市實習:
A.、現場服務實習
B、店務實習
C、作帳實習
(二)提供乙方店面開幕時期的輔導
1、促銷活動事宜的籌備、教育、訓練與協助執行。
2、開幕期間派員駐店輔導及協助,所需派駐人數及時間由甲方視具體情況決定。
(三)提供乙方店面開幕后的輔導及培訓
1.不定期巡回指導,指導內容:門市經營管理、商品品質管制、營業成本控制等。
2.新產品開發及制作指導。
3.值班管理稽核評估(含廚房、外場及辦公室)。
4.不定期對其下屬加盟店各崗位人員分批次進行集中專業培訓及輔導。
第三條 店面、裝潢、招牌等之設計與維修
一、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其店鋪的具體情況為其提供裝潢圖紙設計方案
(以上圖紙設計僅為平面圖紙設計,圖紙設計時間一般為十天,如乙方要求提供效果圖,則須另向甲方支付人民幣10000元的設計費),并由甲方指定之裝修廠商進行裝修,裝修標準按照甲方圖紙設計及要求進行,裝修價格為800——1000元/平方米。
二、外觀之招牌、店面及內部之裝潢裝修等有關廣告物,于本意向書終止時,乙方應于本意向書所限定之期限內自行拆除,或同意由甲方代為拆除,乙方不得有異議并承擔該費用。
三、外觀之招牌、店面及內部之裝潢裝修若有老舊、損毀等事情的發生影響到甲方統一品牌形象的,乙方應于甲方通知期限內,依當時之企業識別(CIS)修護之,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設備之使用與維護
一、乙方應妥善保管全部生財設備、用品、裝潢、招牌等物。
二、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乙方同意其店內之廚房設備、桌椅、餐具、員工服裝、財務軟件、特色調料、醬料及其他開業貨品向甲方或其指定之廠商采購,其他設備之采購必須取得甲方同意并須符合標準。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更改店內銷售商品種類及價格,亦不得隨意增減其店內設備、設
施,否則視同違約。
第五條 菜式、商的用品進貨販賣之使用
一、為維護店面共同形象,乙方店面應遵行銷售甲方所規劃的菜式、主食及其他之規定。
二、為維護統一形象及菜品品質,對于以下產品或物品,乙方承諾保證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廠商采購:
(一)、該產品或其外包裝印有“公司商標”的;
(二)、為甲方特制且為店內必須使用或銷售的;
(三)、考慮到質量及環保等因素而必須使用的;
(四)、為維護特許經營統一形象而必須使用的。
三、除以上產品外,乙方可根據價格、質量自行選擇供貨渠道,但乙自行進貨之原材料、產品必須
符合國家衛生防疫及管理的相關標準,否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甲方將視乙方違約程度收取乙方5,000——10,000元(人民幣,下同)的懲罰性違約金,情節嚴重者,甲方可以乙方重大違約為由直接解除本意向書。
第六條 柜帳的管理
一、乙方自負盈虧,但甲方有權隨時稽核乙方的財務狀況和營運狀況。
二、甲方有權要求在乙方內安裝電子設備或要求其結賬臺使用網絡連接的電子收銀機以查核乙方每日營業情況。
三、乙方應于每月5日前,將前一月之會計賬冊提供予甲方核對。甲方有權隨時查閱乙方之會計賬冊、憑證等,如其有意隱匿、漏報金額,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加倍賠償,且甲方有權選擇按核定額收取特許權使用費直至終止意向書。
三、甲方按營業額提取特許權使用費以本意向書第十一條第二款為準。
第七條 形象維護
為維護店面共同形象,乙方承諾保證遵守以下幾點:
一、店面整體整潔及經營品質須合乎甲方要求。
二、不得販賣法令不許可之商品。
三、不得擺設賭博或游樂性之電動玩具。
四、店內員工須穿著甲方指定之服裝。
三、客訴之發生不得影響公司形象。
四、不得從事其他影響公司形象及損害消費者權益之事務。
若有以上事件之發生,視同乙方違約,甲方將視違約行為輕重給予乙方書面警告或向乙方收取
人民幣5000.00元至10000.00元懲罰性違約金,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改善,則甲方可單方提前解除意向書。
第八條 廣告與促銷
一、甲方認為有必要時,得進行大眾媒體之促銷活動,乙方應于活動期間全力配合,并接受甲方有關廣告與促銷活動之指導與建議。
二、乙方需單店進行促銷活動時,所有廣告宣傳之進行及活動方案,應書面呈請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批準后,方可進行。
三、廣告促銷費用之分攤:
(一)乙方單店進行廣告促銷活動時,費用自行承擔。
(二)區域性廣告促銷活動時,由該區域內所有店鋪共同分攤。
(三)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時,由全國所有店鋪共同分攤。
四、乙方應無條件同意放置、擺設或張貼各項宣傳甲方信息之宣傳品;另對咨詢甲方業務者,乙方店內人員應負責接洽,不得無故拒絕接受詢問或敷衍推脫,若發現有以上情況的,視同違約,乙方同意甲方對其按照按本意向書第七條處罰方式處理。
第九條 履約保證金
一、作為本意向書簽訂后甲方與乙方之間發生債務及乙方忠實地執行意向書的擔保,乙方于簽訂本意向書時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十萬元。
二、不論乙方在法律上或本意向書上有無解約權、解除權,如果其退出意向書等行為,而事實上導致本意向書無法繼續執行或乙方不履行本意向書義務而被解約時,除本意向書另有規定外,甲方將直接沒收該保證金并有權按照本意向書的規定要求賠償損失。
三、若乙方在簽訂本意向書一年內沒有按照本意向書的要求開設“某公司”店的,甲方將沒收乙方所交履約保證金,單方解除本意向書并并無息退還乙方所交納加盟金。
四、若乙方在簽訂本意向書后由于自身原因單方要求終止或解除本意向書而沒有開設“某公司”餐飲店的,甲方將沒收乙方所交履約保證金,并無息退還乙方所交納加盟金。
五、 若乙方在簽訂本意向書一周內沒有及時向甲方加納加盟金,則甲方將以乙方自動放棄本意向書為
由,單方解除本意向書并直接沒收乙方所交納的履約保證金。
六、意向書期滿或雙方正常解除意向書后三個月內,在乙方無違約且撤除其店面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
與甲方相關營業象征后,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如乙方有拖欠甲方款項(包括貨款、特許權使用費、懲罰性違約金及其他費用),甲方可由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條 加盟金
一、 本意向書簽訂后一周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加盟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整。
二、該費用是乙方為開店接受甲方經營技術資產、商標初始使用權、開業技術指導的費用。
三、除本意向書另有規定之外,不論本意向書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或其他理由,乙方均無權要求甲方退還該加盟金。
第十一條 特許權使用費
一、在本意向書執行期間,作為持續使用公司商標、經營技術資產和接受甲方幫助、技術指導而向甲方支付的費用稱之為特許權使用費。
二、該費用的支付方式為:自開業之日起,乙方以其店面上個月單店營業額為基數,按3%的比例提取金額(但甲方不承擔乙方的虧損)每月向甲方支付該費用。如果乙方月營業額不足三十萬的,甲方將以乙方月營業額為三十萬為基數,按3%的比例提取
該費用。
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條第三款之規定按時提供上月營業收入報表的,甲方有權按每月二萬的核定額收取當月特許權使用費,乙方不得拒絕。
三、 乙方必須在次月十日前將上個月的特許權使用費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戶,匯款手續費由乙方承擔。如逾期支付,則乙方須按照每超過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如乙方拖欠該款項超過三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意向書。
第十二條 月結貨款
一、乙方應于次月十日前將與甲方發生之上月結貨款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戶,如乙方拖欠甲方該項貨款金額達兩個月或雖未達兩個月但已累計超過三萬元,則甲方有權停止對其供貨。并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欠款,保證金不足部分,乙方應于一周內補足,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意向書。
二、如甲方認為其向乙方單月供貨金額已經超出三萬元之范圍,甲方可要求乙方另追加履約保證金或要求乙方按照其他方式結算貨款,乙方不得異議。
第十三條 逾期付款違約金
一、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加盟金、履約保證金、特許權使用費、月結貨款、廣告宣傳費用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的,如逾期支付,則乙方須按照每逾期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十四條 店址選擇
一、雙方簽訂意向書后,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所選擇的店面進行商圈評估(該評估僅供乙方參考),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一般情況下給予乙方店面的商圈保護范圍不低于1000米(以乙方店面為中心,1000米為半徑的保護范圍)。
三、甲方根據地理條件和區域商業結構認為,在現有乙方店面所在地另設分店,不會發生相互競爭
關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變化等因素導致該商圈狀況發生變化,甲方認為有必要增設分店時,甲方可自設分店或準許第三方在同一區域內增設分店,除非乙方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新店的設立會給其營業狀況帶來嚴重的影響,否則乙方不得異議。
四、本條第二款不適用于位于城市商業繁華區和準繁華區內的乙方店面。本條款“城市商業繁華區和準繁華區”適用于直轄市、省會城市、經濟特區及市區人口在30萬以上的其他城市。
第十五條 開店籌備
一、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各款項,且乙方同業主簽訂租賃意向書后,甲方將根據乙方店面的具體情況安排開店工作。
二、乙方店面裝修圖紙設計由甲方負責,裝修施工及裝修材料由甲方指定廠商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根據與乙方協商的開店進度自行安排開店組人員到乙方店處協助乙方進行開店工作。
1、該開店組成員主要包括:工程監理(1名)、開店經理(1名)、開店廚師長(1名)、辦公室輔導人員(財務、人事、出納)、專案輔導員(若干)等。
2、開店組進駐的時間、人數及撤店時間由甲方視開店進度、開店時具體情況而定。
3、開店組人員的工作任務:調查乙方店區域市場狀況,協助乙方進行人員招募、培訓及協助其進行開店籌備工作。
4、開店組人員開店期間的薪資、往返差旅費、食宿等由乙方承擔,該費用的具體標準祥見(附件
二)。
5、為協助乙方店正常開業籌備,甲方需代為乙方配置一部分熟練員工(主要為店面管理人員及廚房技術人員,以下簡稱該部分員工,見附件三),該部分員工的數量及到乙方店處報到時間由開店經理視具體情況而定。
6、甲方代為乙方店配置的員工來源為甲方直營店及其他委托代為培養的分店,該部分員工的薪資水平由甲方根據其連鎖體系內部的薪資制度并適當考慮乙方店當地實際薪資水平而制定。
7、該部分員工到達乙方店的車旅費由乙方承擔。
8、該部分員工到達乙方店時,經乙方認可并接收后,乙方店負責人應及時為該部分員工辦理入職手續。
9、該部分員工在到達乙方店前的安全責任由甲方承擔,到達乙方店后,無論乙方有無為該部分員
工辦理入職手續,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10、該部分員工在到達乙方店后工作的次月,乙方應按照該部分員工當月薪資的1.2倍發放給該部分員工作為當月薪資,用于彌補該部分員工在調動過程中受到的損失。
11、該部分員工在到達乙方店后,即正式成為乙方店員工,乙方有權對其進行管理、支配。
12、乙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在開店籌備期間安排人員(一般為店長、財務、出納、人事等)到甲方處進行受訓,由甲方安排該人員的培訓。甲方可在其店內為該人員提供員工餐(甲方將按照每人15元/天的標準向乙方收取餐費),住宿及車旅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在乙方店開業前期,開店經理認為有必要由甲方派人員對該店的開業進行支援時,可在與乙方協商后進行處理;但該支援人員的往返車旅費及住宿由乙方承擔,且乙方應根據其實際支援的天數向該支援人員按照其實際工資的1.3倍向其發放薪資。
14、按照一般開店程序,甲方為乙方規定店面籌備期為50天,時間從乙方店面進場裝修時起計算,在這期間甲方積極為乙方開店進行籌備工作。如果乙方店面籌備期間超過50天(除因甲方因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將按照1000元/天的標準向乙方收取培訓費以彌補由于開業延期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第十六條 開業后的人員調動
一、在乙方店開業后一個月內,如出現甲方所代為其配置的人員有自動流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免費為其重新調配同等職位且技術相當的員工,但該員工到達乙方店面旅程所發生的車旅費由乙方承擔。
二、在乙方店開業一個月后,如果其有人員方面的需求,在取得甲方同意后,甲方可為乙方店調配
人員,但乙方需按照所調動員工月薪資的1.5倍支付給甲方作為培訓費;該員工所產生的車旅費由乙方店承擔;同樣,如果乙方店人員經過甲方同意并經過甲方調出時,甲方應按照乙方店該員工月薪資的1.5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店作為培訓費,該員工所產生的車旅費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承擔;
三、乙方店不得私自聘用甲方所屬分店(直營店或加盟店)開除或除名的員工以及未經其所屬分店同意自動離職的員工(級別在組長級以上者),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其立即改正并收取乙方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 商品之售價
一、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價格銷售商品。
二、乙方若不予按前項售價銷售商品時,須于十五天前提出書面申請通知甲方,甲方將視乙方店面具體情況及為維護店面整體形象,商品品牌形象及市場交易秩序有權決定是否同意其申請。
第十九條 哈供貨、退貨及付款條件
一、乙方所需貨品,可由甲方或其他方提供。但為維護商品質量,甲方指定專屬廠商供應之商品不得向他方采購。
二、 開業前,乙方委托甲方代為訂購貨品時,應填妥定貨單所需之物料、規格、數量及預定出貨日等,簽章后傳給甲方,并先將貨款以匯款方式自動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戶。
三、乙方在正常經營過程中,應該按照甲方要求提前訂貨并保證累計訂貨金額(未付款部分)不超過三萬元,如乙方由于該因素導致其訂購貨品無法及時到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貨品寄發后,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收或退回。貨品配送時,如為甲方員工自行配送,乙方驗收人員當面驗收貨品數量、質量、價格及發貨單據,核實無誤后收貨,貨品一經交付即視為乙方驗收合格,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退貨。甲方委托貨運公司配送,則乙方驗收人員在驗收完畢后,如發現發貨單據及貨品存在數量、質量或價格等方面的問題,應須于貨品送達兩日內以傳真或其他方式告之甲方相關部門人員,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損失。
第二十條 公司商標、經營技術資產及其使用的限制
一、乙方承認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屬于甲方的具有特定價值的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二、在本意向書履行期間,乙方可在其加盟店內正常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記號的標簽、招牌。
三、乙方不得在其店面以外使用本意向書中甲方同意乙方店使用的甲方商標,更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
或印制該公司商標,同時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標”所注冊的范圍使用“公司商標”。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標或與其近似的字樣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注冊其店面
之工商登記名稱,不得出售或提供給未經甲方同意的第三方使用印有與公司商標相同或近似標志的服裝、容器、包裝及活動媒體等用品,亦不得將其店內的廚具、菜臺設備提供給其他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侵權責任并要求其賠償損失,并視情況可解除意向書。
五、乙方在其店內使用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不得有以下行為:
1、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2、除為乙方店鋪經營而向其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甲方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乙方為第三者模仿、拷貝、復制或協助第三者模仿、拷貝、復制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
六、甲方必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式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不斷進行研究、完善和改進,乙方不得異議,但改進必須是善意的。
第二十一條 法令遵行及法律責任
一、乙方店開業前須辦理好政府規定的各類證件;店面營業后,應依法如實繳納政府要求的各項規費、稅金(乙方店為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獨立納稅),若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及行政法規之行為,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二、乙方店因違反政府法令受到相關政府機關處罰所發生一切經濟上的損失與甲方無關,由乙方
自行承擔,若乙方該行為影響到甲方及其他分店的正常營業狀況的,甲方可視情況給予乙方一至五萬元的罰款或直接解除意向書,并可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二十二條 獨立的當事者
一、本意向書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當事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乙方不具有代表甲方或為甲方而發生任何權力的行為,乙方店員工(包括乙方店開業時由甲方代為其配置的員工)不是甲方的員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不對乙方勞資糾紛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店面的經營由乙方在甲方技術指導下自主經營,獨立對外承擔一切責任。
三、若因乙方行為致甲方涉訟或向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承諾將全額支付甲方為此支出的訴訟費、律師費、賠償金以及其他所有合理的支出。
第二十三條 關于教育訓練
一、乙方店開業前,必須按照本意向書的規定派人員參加甲方安排的職前訓練。
乙方店開業后,必須按照本意向書的規定,自行定期安排各種培訓會議及其他店務會議。
二、乙方店開業后,在不影響該店正常營業的情況下,應積極配合甲方安排其他分店人員在該店內進行現場受訓場實習,乙方不得拒絕,但甲方或委訓分店應參照本意向書第十五條第三款第十二項的規定支付乙方費用。
第二十四條 保密責任及競業禁止
一、乙方無權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技術或擅自復印經營甲方KNOW--HOW技術資料予第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營業秘密、資料、文件、公司經營技術資產予他人,否則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整,并要求其甲方賠償其因此受到的損失。
二、在本意向書存續期間或意向書終止、解除后三年內,乙方不得參與、教導、提供咨詢服務或受雇、
從事、合作經營類似型態業。否則甲方有權對其提起訴訟,且乙方(含負責人、股東、受雇人)須將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給付或歸入甲方所有,并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整,且甲方有權解除意向書(如果該行為發生在本意向書執行期內)。
三、甲方按照本意向書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他文件資料歸甲方所有,出借給乙方,乙
方必須負責保管,意向書終止后及時歸還甲方。
四、乙方應與其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為相同之競業禁止及保密之規定,并對甲方負擔保密義務。
五、乙方之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如有違反該條款規定之義務的,乙方應將其對該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之賠償請求權轉讓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產生費用(律師費、訴訟費)由乙方負擔。
六、本意向書終止或解除,本保密責任及競業禁止條款仍繼續有效。
第二十五條 物品的保養維修
一、乙方店應確實保養好店鋪建筑、設備及其他供營業使用的一切物品,維護公司形象。特別對廚房內物品必須經常清洗以確保安全營業,應經常檢點店鋪外觀,養護店內外裝修和其他物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好狀態。
二、 乙方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項規定的保養工作,受到甲方相關通告后五日內仍沒有改善的,甲方可委托其他第三方代為乙方做保養工作,費用由乙方店承擔。
第二十六條 甲方義務
一、按照本意向書的規定協助乙方完成開店籌備工作。
二、 在乙方店面開業后至意向書期滿期間,甲方根據乙方店的實際經營狀況安排技術及管理人員對該店面營運狀況進行不定期的稽核輔導,并對該店內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正。但乙方須為甲方到店輔導人員提供食宿,車資由甲方自己承擔。
三、將每年所安排的對于分店所作的培訓計劃告知乙方,并如實執行,以便及時對乙方店人員進行
再培訓。
三、 不斷對其技術及經營管理體系進行改進,并不斷的推出新的產品,以適應市場變化及更新的需求。同時甲方應不定期召開廚務會議或到乙方店對其廚師進行技術培訓,使得乙方店人員技術不斷得到更新。
四、 特別指導:乙方另有請托,甲方須派專人至門市服務,解決問題,所發生費用由乙方負擔(收費標準祥見附件四)。
五、 當乙方店與甲方其他分店發生沖突時,甲方有義務進行協調處理。
六、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人員需求時,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請后,應及時幫助甲方調配人員,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二十七條 乙方義務
一、在本意向書履行期間,乙方應為甲方到其店進行稽核輔導人員提供食宿(在該店內用員工餐,住宿條件不得低于附件五之標準)
二、維護、鞏固和提升公司
三、在經營過程中應按照本意向書的約定如實履行自己的義務,并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以達到雙贏
目的。
第二十八條 違約責任
一、意向書雙方應嚴格按照本意向書的規定,以誠信原則如實履行自己的義務,否則,即為違約。
二、任何一方費、律師費、公證費、差旅費等。
三、對于乙方違反本意向書規定的行為,或未按附件承諾支付款項的行為,甲方有權責令其限時更正,
并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向乙方收取5,000——10,000元的違約金。如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未改進的,視為新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加倍收取違約金。
乙方的違約行為如在本意向書其他條款中已經有明確的處罰辦法的,按照該條款的規定處理,對于乙方的違約行為,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悔改程度及補救措施等,減輕或免除處罰。
第二十九條 意向書變更、終止及解除
一、意向書的變更
經意向書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意向書。
二、意向書的正常解除
1、雙方經協商,同意解除意向書的。
2、意向書到期,雙方無意續約的。
3、因不可抗力而導致任何一方無力繼續經營的(本條所說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臺風、洪水、火災及戰爭等情況)。
4、乙方因正常經營困難,無法繼續履行本意向書的,應在3個月前提出解約申請并經甲方書面確認批準的。
5、本意向書的正常解除,雙方應充分協商,各不承擔對方的任何損失。
6、 意向書的正常解除如果是由以上四種因素引起,甲方應在意向書正常解除后無息退還乙方所交納的履約保證金。
三、 乙方無權將本意向書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并有按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四、意向書的單方解除
1、乙方如發生下列各項任何一行為,甲方可書面通知其限期更正或停止其行為,超過指定期限仍無改善者,甲方可單方解除本意向書,同時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1) 乙方沒有忠實地實施甲方為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2) 乙方按照本意向書的規定向甲方遞交的財務報表等資料不真實。
3) 乙方的其他違約行為或不履行本意向書規定的義務。
2、乙方若有下列情況發生,可視為重大違約,甲方可直接通知乙方單方解除本意向書,并不退還
乙方所交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有按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1) 拖欠甲方各種應付款項金額達人民幣五萬元以上的。
2) 假冒甲方的商品或其他侵害甲方權益并造成嚴重影響的。
3) 未按本意向書的規定,私自增設分店、更換店內設備或違反競業禁止的。
4) 未按意向書的規定,擅自將公司經營技術資產、設備等移往他處營業或使用的。
5) 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名義與第三者訂約、從事法律行為或從事私人行為而導致甲方權益受損的。
6) 利用其營業場所進行非法活動或有其他違法行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給甲方造成一定不良社會影響。
7) 私自轉讓、轉移經營權或店內設備予他人,或將該店設立任何形式的擔保,進行出租、典當以及其他不利于甲方行使本意向書權利的一切行為。
8) 因其服務質量或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訴或被媒體曝光批評,在社會上引起嚴重不良影響的。
9) 故意損害甲方或其他加分店的形象、商譽的。
10) 一年內受過甲方處罰超過三次的。
11) 其他違背本意向書之約定,經甲方認定為重大違約行為,經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但乙方拒不理會或雖有改正但達不到甲方要求的。
3、乙方的單方解約
發生下列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意向書,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履約保證金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1)甲方對乙方店面營運狀況或店內員工連續三個月未進行技術輔導或培訓的,但乙方未按時交納特許權使用費的除外。
2)甲方被法院宣布破產的。
3)甲方有其他嚴重損害乙方利益或聲譽的行為的。
第三十條 移交及結束處理
一、本意向書期滿乙方不再續約或提前解除意向書時,乙方應立即:
1.如歸責于乙方原因致使意向書提前終止或解除,乙方應賠償甲方所受之損失。
2.不論是意向書期滿還是提前解除意向書,乙方就喪失了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使用權,乙方應遵從甲方指示,無條件將店鋪內外之所標示之商標、名稱拆除,如乙方不主動拆除,甲方
或其委托的第三人可自行進行拆除作業,并要求乙方承擔為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3.遵從甲方指示,無條件將各類營運使用規章報表、經營Know—how的相關文件資料及物品歸還甲方,不得復制使用。
4.營運使用之電腦軟件及各VIP會員資料,均應歸還,并不得拷貝或備存使用。
5.自解約當月最后一天起15日內,乙方須交付甲方雙方往來賬務之結算明細表,逾期則按本意向書第十三條違約罰則處理。
6.在交付結算明細表予乙方核算后,欠款方應于10日內一次性以現金結清,逾期則按本意向書第十三條違約罰則處理。
7.乙方應登報聲明,及時清理對外所欠的各種款項。
二、本條之約定,雖雙方意向書關系結束,仍具有拘束雙方之效力,不因意向書終止或解除而受影響。
第三十一條 通知條款
一、一方當事者通知另一方時,依下列通知地址通知:
甲方: 颯颯倔強倨傲經三等獎面通知,而對方拒收者,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二條 合意管轄
意向書雙方若在履行本意向書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訴,管轄法院為甲方所在地法院。
第三十三條 股權約定及專職經營
一、乙方同意本意向書簽訂后,其內部股權應維持不變,如在意向書期間,乙方內部股權(股份)變動或轉讓,與本意向書簽訂時之股權狀況相比,差別在三分之一以上時,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意向書。
二、乙方須自行或委派一人擔任該店負責人,駐店專職經營。委派任負責人之人員應在店占有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份,該人員必須經甲方審核通過。專職經營之定義如下:
1、不得于其他公司任職(含專任、兼差),不論擔任職務為何。
2、不得擔任其他公司執行業務股東、董監事。
3、不得經營其他公司或對其他公司提供咨詢、顧問服務。
第三十四條 確認事項
1、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意向書前已經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本意向書及附件所有條款的含義,同意簽署本意向書,受本意向書約束。
2、在簽訂本意向書前,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乙方,雙方的關系為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的關系,雙方簽訂
意向書后,甲方利用自己的品牌及開發成型且逐步完善的經營技術以協助乙方經營,使其盡可能的成功,但甲方并不能保證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一定能達到某個程度,亦不能保證乙方一定贏利。乙方在店開設后為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有自己獨立的商號和店名,完全自負盈虧,自己獨立納稅與甲方無關,乙方在簽訂本意向書前已經對此做了足夠詳盡的了解。
3、乙方在本意向書執行期間使用公司的商標,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的利益時,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甲方因乙方的該行為而被索賠時,可要求乙方承擔該被索賠的賠償金。
第三十五條 意向書權利的轉讓
一、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意向書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及店鋪營業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亦不得將此用作擔?;蚱渌幹?。
二、乙方要求轉讓本意向書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轉讓條件、受讓人人情況等書面告知甲方,并由
甲方決定是否同意乙方轉讓。
三、無論根據何種情形進行的轉讓,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向乙方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消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乙方在兩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乙方轉讓本意向書,受讓人應當與甲方重新簽訂特許經營意向書,特許經營意向書使用意向書轉讓時甲方制定的新意向書文本,受讓人按照意向書的規定向甲方交納各項費用后,甲方將無息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但加盟金不予退還。
四、在本意向書有效期間,乙方需獨立自主地經營加盟店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形式將加盟店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其他第三人經營。
五、甲方在意向書存續期間,有權將其在本意向書中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與他方,或與其他公司合并,或另設立公司承受本意向書之權利義務,乙方不得異議。但甲方應保證意向書承受方履行意向書義務時須符合本意向書之規定。
第三十六條 其他
一、本意向書自雙方簽字時生效,意向書期限為五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經雙方同意可續簽意向書。續約時,加盟金、特許權使用費按當時收取標準調整之,但甲方會給予乙方比較優惠的價格,甲方所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則自動轉為新簽訂意向書的保證金。
二、乙方未按本意向書規定向甲方支付各項費用前或雙方終止意向書后,乙方不得用同公司商標或相
同、近似的商標裝飾門面或開展業務,否則甲方將依法追究其侵權行為。
三、意向書雙方任一方有意終止意向書,應提前三個月告知他方,雙方在無債權債務情況下可終止本意向書。
四、意向書到期前,乙方如有意續約,應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逾期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意向書期滿自行終止。
五、本意向書某條款的無效或失效,不影響本意向書其他條款的效力。
六、乙方店開業后,其工商營業執照上的店負責人(店法人代表、店長)與雙方簽約時的乙方不一致的,乙方應立即無條件通方一起連帶承擔本意向書內的一切法律責任,若乙方店負責人拒絕在本意向書上簽字,甲方有權解除本意向書并要求該店負責人賠償一切損失及賠償違約金。
七、本意向書一式四份,意向書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廣州市某公司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住所):
代表人: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加盟意向書范文2
加盟客戶名稱: 省 市 區 商場 樓 號
經營面積約: 平方;產品系列名稱:皮匠坊 □ 雅致□ 逸致□
合作意向金:(人民幣)__0元 (大寫:貳萬元整)一次付不清下次5天內付清
特別支持意向內容:
一、 加盟店開業享受優惠:
1、 我公司負責專賣店的設計方案,全套圖紙價值:5000元。
2、 我公司負責專賣店的門頭,商標,形象品(pop)價值:5000元。
3、 開業贈送專用水杯,圖冊,宣傳資料。
4、 裝修支持:補貼150元每平方。返還方式:每次返2扣減5%,直至返完為止。
5、 戶外廣告支持:對于特殊加盟商我公司支持戶外廣告30%(總額最高2萬元)。
6、 首批上貨支持:給予出廠價的9.5折結算,以后返單按出廠價9.5折結算。
7、 開業產品促銷支持,提供1至2個款式特價產品作為促銷支持。
8、 年終返點支持:加盟商經營滿一年,銷售量達到80萬以上(不含80萬)返點2%;銷售量的達到100萬以上(不含100萬),返點3%。返利款項由貨物充抵,銷售量為工廠提貨量。
二、 加盟商條件要求:
1、 加盟商所選擇經營場地及裝修標準必須符合大明家具專賣店標準形象,我司有權取銷加盟商意向資格,不作任何陪償。
2、 加盟商所提供的店面位置必須符合大明家具的要求,如不符合加盟商負責更換位置。
3、 因加盟商原因沒辦法經營大明家具品牌,造成我司前期策劃設計的損失,所交訂金款項不予退還加盟商。
4、 加盟我司品牌專賣店,必須按照公司的統一模式配置飾品。
5、 加盟商簽定加盟意向書,五天內必須把全額金匯入我司指定帳號,否則此意向書視作無效,不予退還加盟商。
6、 此意向書只作雙方合作意向,待簽定正式合同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加盟意向書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香港大明家具集團 加盟商公司名稱
佛山市大明家具有限公司
簽名: 簽名:
手機: 手機:
電話: 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加盟意向書范文3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友好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招商意向書:
一、 招商場地及期限
1. 甲方同意提供____X店鋪 方米,在此區域內 乙方經營的商品必須保證商場的完整性。
品牌名稱:
備注:
2. 招商意向書期限為壹年,自二零壹 年 月日至二零壹 年 月
日止。
二、 招商條件
1. 乙方使用甲方場地,相關設施,只能經營在甲方允許范圍內的產品,在雙方約定當口按營業額的15%提點,還需向甲方支付保證金 元。
2. 公共水、電、天然氣費全體商戶各自在每月日按表交給甲方(水: 元/噸、電: 元/度、煤氣: 元/立方),公共用餐區清潔費、收銀員工資及公共區的空調燈電費全部由甲方負責。
三、結算方式
1. 本店一切采取刷卡消費,甲方設立專門的充值區域
2. 所有營業收入必須由甲方統一收取,每月的銷售起止日為當月1日至31日,每月15日至30(大月31日)日為甲乙雙方對賬日,甲方于對賬日1以后向乙方付款。如遇節假日,則付款日期順延。 3. 乙方銷售時刷卡收費,甲方負責監督不得收取現金。
四、應交費用
意向書到期或撤攤1個月后,乙方無違規違約情形,甲方即向乙方退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記息。在意向書期內由于乙方的原因而終止意向書,乙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五、營業額管理
1. 乙方使用甲方設定的收銀機,并且接受甲方的監督,乙方每日的營業收入由甲方統一收取。
2. 乙方不得有私收現金等繞過收費卡的行為,如有上述行為存在,經甲方查明后,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伍仟元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意向書。
六、營業區的管理
1. 乙方必須在簽約的營業區按甲方的指定日開始營業,若甲方確認乙
方不能如期開業時,每延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2. 甲方規定統一營業時間,未經甲方許可,禁止乙方在規定營業時間
內停業、中途撤攤,停業超過半天,中途撤攤半天以上的本意向書自行終止,或者在甲方規定營業時間外營業,如發現有此情況,甲方有權作出相應的經濟處罰。
3. 由于乙方人員(含來訪者和承包人)違反管理規則或過失造成甲方可指定營業區物件損壞時,乙方必須與甲方迅速取得聯系并負責承擔因修理而發生的費用。
4. 乙方員工在營業時間內,違反了甲方現場暫行管理條例的罰款金,甲方直接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七、轉讓場地及變更經營項目
1. 意向書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區位,乙方如需變更意向書約定的經營項目,必須以書面形式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得到甲方書面認可,方可變更經營。一經查出私自轉讓無效,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意向書。
2. 意向書期內由于乙方的原因需解除意向書,甲方與乙方未取得一致意見時,乙方保證金不予退還及其他任何費用甲方概不負責。
八、費用的分擔
1. 國家職能部門對乙方進行抽檢等正常費用由乙方負擔。
2. 甲方有償提供的統一銷售單據、報表、具體價格根據當期印刷成本決定。
3. 甲方提供統一的工作服等著裝,統一的碗筷,乙方須從甲方認購。
4. 其他收費如有責任不明的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促銷費用的承擔
1. 甲方將不定期舉辦各種促銷活動,如抽獎、贈券、表演、贈品等,乙方必須全力協作,并分擔因此而開銷的經費。每年重要節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節”、“司慶”、或由甲方舉行的重大營銷活動乙方必須參與,并承擔相應的營銷費用。
十、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經營的商品和經營行為必須有符合《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法》,乙方對所銷售商品實行質量“三包”,如有質量問題,應按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負責維修、更換或退貨,并按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慣例做出處理。如因乙方觸犯法律法規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2.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制度在意向書下方),服從甲方的統一領導,積極參與甲方的各項活動,文明經營。
3. 乙方在營業時間內如有商品丟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下班前,乙方將自己店內衛生打掃干凈,由于乙方自身錯誤導致損失的,乙方一人承擔。
十一、管理制度
1. 攤位人員必須絕對服從甲方管理。
2. 經營者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公平、自愿、誠信的原則,遵守商業道德。
3. 營業員一律著裝整齊,穿好工作服,否則管理人員有權不予進入店內進行經營活動,工作服遺失者須及時向甲方報告及時申請補發。發現一次罰款10元。
4. 經營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開門營業和停止營業。每天05:00前到店準備,未到一次扣20元,以考勤機為準。
5. 所有攤位不允許停止營業,不準休息。停業一天罰款500元。
6. 開業前30分鐘,商戶必須有人員到場,將鋪位內主或付光源打開、鋪位清潔好,作好營業(客人迎接)準備。
7. 營業過程中,商戶人員必須遵守甲方各項服務準則和產品質量標準,做到對待客人熱情周到、滿意服務,提升甲方和商鋪形象。
8. 文明經商,禮貌待客。不準污辱、謾罵、毆打、刁難顧客。違者罰款50-100元。
9. 攤位不得銷售過期、變質、有害、有毒等,違者公司對不合格進行暫存、銷毀,并處罰50-200元,情節嚴重者,收回攤位,押金不退。
10.商戶應守法經營,不得強買強賣,不得人為制造搶購假象蒙騙顧客。
11.攤位嚴禁向排污管道傾倒垃圾,以防排水管道堵塞,違者每發現一次收取違約金10-50元。
12. 經營范圍內不準下棋、打撲克、賭博以及從事與市場經營無關的活動,違者除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外,沒收其用品,并收取違約金10-200元,情節嚴重者攤位收回。
13. 任何攤位不得收現金。發現一次一天營業額全部沒收。
14. 甲方不得隨意更改意向書。
15. 攤位人員時刻注意安全,出現安全問題,攤位自行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16. 攤位不得轉讓,如有退出,提前一個月申請,否則押金不退。
十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意向書期內,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正常工作及經營秩序,不定期的組織宣傳、策劃等活動。
2. 意向書期間甲方有義務處理自己責任之內的事情。
十三、意向書期滿
1. 乙方希望續簽本意向書時,必須在本意向書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續簽意向書。
2. 意向書期滿前一個月,乙方未提出意向書續簽申請,或者根據規定雙方就續簽未達成協議時,期滿后意向書自行終止。意向書終止后甲方不負責補償乙方任何裝修及其它任何費用,乙方于意向書到期之日無條件地撤攤。
十四、意向書的終止
意向書終止后,加盟關系自行結束,乙方不得繼續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同時按約定結清雙方的往來賬務。
十五、本意向書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意向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本意向書有效期自二零壹 年 月 日起至二零壹 年月 日止。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法人代表: 加盟商:
法人委托人:
公章: 私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